建立民政资金、民政项目流程和加强预警监督的构想
2011-08-15驻江西省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
中国民政 2011年2期
⊙ 驻江西省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
建立民政资金、民政项目流程和加强预警监督的构想
⊙ 驻江西省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
为有效解决当前江西省民政资金、民政项目管理不规范、程序不统一、操作不一致的问题,增强从事民政资金、民政项目管理人员的约束力和自律意识,健全内部外部监督机制,建立民政资金、民政项目流程和加强预警监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全省基层民政的创新及有效做法,在规范民政资金、民政项目管理上,在加强民政资金预警监督上,本文提出对岗位的防控监督方法,提出开展自查和监督检查的方法,从而推进全省民政资金、民政项目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建立民政专项资金、民政项目流程和加强预警监督的必要性
(一)民政资金的内涵
1.本文所称民政专项资金是指中央下拨的,省、市两级预算安排的,县(市、区)政府配套的,专门用于保障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和特殊群体生活的资金。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救济款、抚恤补助资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含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社会福利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捐赠资金等。
2.本文所称民政项目是指民政各个领域新建、改(扩)建的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救灾储备仓库、优抚事业单位设施、社会福利服务设施、社会事务管理设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设施的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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