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实施好村委会组织法
2011-08-15民政部副部长
中国民政 2011年2期
关键词:农村
⊙ 民政部副部长 姜 力
深入贯彻实施好村委会组织法
⊙ 民政部副部长 姜 力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这是一部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法律。为贯彻实施好村委会组织法,民政部在我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所在地,隆重举办纪念中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成立30周年暨中国村民自治展示中心落成仪式,召开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推进大会,目的就是要动员社会各方,进一步把这部利国惠民的重要法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
深入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要从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把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依据中组部、中宣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下发的《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的通知》(民发[2010]162号)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工作规划,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开展好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讲习班、培训班、研讨会、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县、乡、村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干部贯彻执行《村委会组织法》的自觉性。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墙(板)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宣传教育阵地,使村委会组织法不断深入人心。要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宣传教育队伍,深入开展村委会组织法的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营造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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