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四型民政” 推进工作科学开展
2011-08-15律文忠
中国民政 2011年5期
律文忠
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变,预示着民政事业新的发展趋势。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创新工作理念,健全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服务民政、规范民政、创新民政、和谐民政。
(一)要打造服务民政。民政工作成效的最高衡量标准是“让人民满意”,“让人民满意”,关键是要用心服务。当前,人民群众对民政部门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充满了期待,社会对民政工作也十分关注。我们每一个民政工作者,要时刻想着群众,心里装着群众,经常深入社会,深入到群众中去,用心了解群众的需求,体察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无论是出台政策、安排制度,还是推进各项工作,都要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利益诉求和实际需要,做到人民群众有所盼、有所求,民政为民服务就有所应、有所为。
(二)要打造规范民政。当前,社会聚焦民政部门,人民群众关注民政工作。只有坚持公开办事、阳光操作,才能增强民政部门的公信力。一是进一步规范民政对象服务管理。对涉及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婚姻登记等民政业务,要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让工作人员有所遵循、有所约束,防止人为因素影响公平服务。特别要注意加强社会救助的规范化建设,在救助标准确定、资格确认、补助金发放等方面,做到程序合法、规范运作、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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