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2011-08-15乐山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调查与思考课题组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11年2期
关键词:标准
《乐山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调查与思考》课题组
征地特指国家改变土地的所有权,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改变为国家所有的行为。《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地拆迁工作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保障,必须切实做好。
一、乐山征地拆迁的基本状况
(一)有序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为乐山加快经济建设和城市化进程提供了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乐山将由中等城市向大城市迈进,预计到2015年,乐山城市面积将达到75平方公里,人口达75万,到2020年,城市面积将达100平方公里,人口100万,城市建设各项投资将超过1000亿。土地要素保障是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必备条件,2008年乐山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共清场25宗1031亩,完成征收集体土地1540亩,拆除农房和城市房屋14.2万余平方米,农转非安置768人,有力地保证了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的建设。
(二)乐山有序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的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乐山于2008年成立了市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中区区长为主任,市国土、建设,公安等相关局的副局长为副主任,设一名专职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下设相关职能科室。成立征地拆迁专职机构和专门队伍为进一步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制定政策,加强宣传。乐山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征地拆迁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乐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2008年第8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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