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桂东县:政策引导 市场运作 小水电产出大效益
2011-08-15
中国水能及电气化 2011年5期
一、领导重视,政策引导,全方位扶持
出台了 《关于加快小水电建设步伐的决定》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兴办小水电。在具体操作中,给予系列政策优惠与扶持。比如工程建设期间,不收取除设计费、工本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鼓励用电企业自主办电、厂家与电力部门联合办电等等。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每年安排电气化建设资金上百万元,支持引导小水电站建设。
二、全民参与,市场运作,股份制开发
按照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资、股份合作”的方式,大力引进民间资金、民间力量、民间人才、民间办法,引导广大群众投股,鼓励农民参股,帮扶村级组织入股,有效解决了制约小水电发展的资金 “瓶颈”。据统计,1998年以来全县新增小水电投资99%是民间资金,建成投产的电站95%以上为股份制电站。同时,各电站在筹建时预留一定数额的股份用于当地村级集体组织入股和农民参股,县委、县政府每年安排3-5万元作为贫困村集体股金参股办电,各级驻桂东扶贫工作队积极筹措资金支持贫困村入股办电。到目前为止,全县参股农户8000余户,占股民总数的75%;入股资金3亿元,占股金总额的50%。
三、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可持续发展
严格规划审批。立足水电产业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科学制定全县流域开发规划。项目业主根据流域开发规划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农村水电资源开发权,取得开发权后,申报成立公司,并委托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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