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出口管制中的诱惑侦查
2011-08-15齐建平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11年2期
黄 风,齐建平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875)
美国出口管制中的诱惑侦查
黄 风,齐建平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875)
美国以《出口管理法》和《武器出口管制法》为基本框架建立起宽泛而严厉的出口管制法律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对特定物品和技术的管制维护国家安全,落实美国外交政策。诱惑侦查频频亮相于出口管制执法活动中,呈现出介入的超前性、高度的欺骗性、极强的诱惑性等特征,并且更多地体现出一种“将犯罪意念植入无辜者脑子”的倾向。近几年来美国出口管制执法部门频繁地将这一策略运用于在对中国的出口贸易管制中。有鉴于此,国家应当建立预警和宣传服务机制,加强领事保护和外交保护,企业或个人应遵守美国出口管制法律制度,善用合同中的“鉴于条款”,诉讼中可以借助“陷阱抗辩”等相关的司法规制以维护自身利益和安全。
出口管理法;武器出口管制法;诱惑侦查;陷阱抗辩
在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博弈中,诱惑侦查以其在打击隐蔽性犯罪、有组织犯罪等方面的不俗表现而备受美国侦查机关的青睐。9·11事件后,为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军民两用敏感技术流入恐怖分子和危险国家之手,美国加大出口管制领域的执法力度,诱惑侦查频频亮相于出口管制的执法活动中。受“中国威胁论”影响的美国出口管制执法部门更是把中国这个“最具竞争力的潜在敌手”当作重点“盯梢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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