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对委托维修单位实施维修的探讨
2011-08-15杨智卓
科技传播 2011年8期
杨智卓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公司机务工程部,北京 101318
航空公司(航空器营运人)进行商业运营过程中,“安全”和“效益”永远是企业的两条生命线,航空公司将机队的维修工作委托给航空维修企业,前者对后者的监督和管理,着眼点是:航空维修对航空安全和公司效益的影响。维修工作对航空安全的重要性,那是显而易见的;维修工作对航空公司效益的影响,体现在飞机可用率和维修成本等综合因素上,提高飞机的可用率、降低维修成本,是航空维修工作始终最求的目标。
机队的飞机可用率=∑可用架·日/∑在册架·日*100%。
虽然不同航空公司对可用架·日、在册架·日的统计方法有些区别,但得出的飞机可用率都能反映出机队的可用状况。机队规模一定的情况下,机队的可用架·日越高则整个机队可用率越高,地面维修时间越少。比如:近年来,国航某分公司的飞机可用率基本上维持在91%~92%左右,据估算,通过优化维修方案和提高维修工程管理手段,按照该公司对可用率的统计方法,还能将可用率提高2%~3%。
国内航空公司的维修成本占整个运行成本的比例较大,近几年,三大航空公司该比例基本上维持在13%左右,国际上较好的航空公司能达到7%左右,两者的差距较大。
安全第一、兼顾效益。航空公司作为航空器的营运人,法律和法规赋予其不可推卸的适航安全责任,以CCAR-121部相关条例来规范管理航空器营运人。虽然有CCAR-145部相关条例规范航空维修单位的行为。航空公司还是必须实施对委托维修单位的适航安全监控,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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