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2011-08-15
支部建设 2011年19期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是党的建设的组成部分,也是党员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它直接关系着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关系到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实现党在现阶段的政治任务和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大问题。因此,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发展党员。
一、工作步骤及程序
(一)申请条件:党章第一条规定。强调十八岁,是因为一个人到了十八周岁才算成年,才能有比较确定的政治判断力,才能对申请入党这样的行为有自我决定的能力,我国宪法同样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党支部、培养人)培养教育、定期考察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定期考察,培养人每半年考察一次,并将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同时,集中短期培训,时间一般5至7天,学习《党章》、党史、党的基本知识,未经培训者一般不发展入党。
(三)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报机关工委(党委)审批。
(四)吸收预备党员
1.党支部进行政治审查
政审的主要方法有:同本人谈话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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