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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感人,以情动人——浅谈如何写好村志中的入志人物

2011-08-15刘文海

黑龙江史志 2011年8期

刘文海

以事感人,以情动人
——浅谈如何写好村志中的入志人物

刘文海

人物篇是一部村志的重要组成部分,哪些人物该入志,,哪些人物不该入志,入志人物如何写,才恰如其分,成了一个难以处理的大问题,实际上涉及入志标准和人物写法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结合所志村的特点,以及各种入志的实际予以说明。

一、收录标准

1.建村后的英雄人物、劳动模范、一心为民的好干部、先进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五四奖章获得者、各类“十杰”、“十佳”、“三八红旗手”、各类“优秀”、“科技精英”、各类学术组织理事、抗灾英雄、见义勇为者、自学成才者、纳税大户、资助贫困学生的突出人员、留学生、援外人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街道级以上党政人员、军队排级以上干部、百岁老人、技术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能工巧匠,名师名医、各种艺人、企业的领导者、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台胞,在家乡兴办福利事业,创办学校,修桥筑路,投资建厂,支持农业开发,为改变家乡落后面貌、振兴经济作出重大贡献者、以及对村志编纂、出版作出较大贡献的村内外有识之士等。

2.要重其对国家、社会和村的贡献和影响,贡献大的立大传,贡献小的立小传,无贡献的均不选录,不是以官职的高低大小为标准。对于封建时代“名宦”,要考察其“兴利除弊”的业绩,具备条件者,分别予以立传、简介或列表收录。尤其是立传人物,更应严格把关。使所收录人物,都能给后人以借鉴、启迪与教育。

3.要突出村庄特点,根据村庄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和历史发展条件收录,如经济发达村要多收录经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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