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经营现象的特点及建议
2011-08-15路公静
药学研究 2011年11期
路公静
(东营市药品检验所,山东东营257091)
在药品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发现以食字号、健字号、消字号等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现象,这些产品有的名称用的是药品通用名称,外包装与同一名称的药品相同或极为相似;有的以药品面貌出现或貌似药品,标明所含主要成分为药物成分并表明具有防治疾病的功能和适用范围。这种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的出现,严重扰乱了药品市场秩序,也给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
1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特点
1.1 品目繁多,批准文号混乱 以食品和保健食品类居多,其次是消毒产品、保健用品和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这些产品大多是通过各种途径取得一个其他的证号或批准文号,以合法的身份上市。批准的部门,主要是各级卫生部门审批的许可证号或批准文号,如卫食字、卫食准字、卫食特字、卫特食准字、卫食证字、卫消字、卫防字、卫妆字、卫食健字、卫健用字等,其次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的,如国食健字、食药监健用字、食药管械准字、食药监械准字等,还有许多产品仅标示商标注册号或卫生检测报告书编号,实为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的产品。
1.2 外观相似,与正规药品难分真假 非药品大多使用仿照药品格式命名或者模仿正规药品的名称、外包装。同时,再在其包装上印上“适应范围”、“适用人群”以及各种疑难杂症等词汇,辅以夸大的宣传推销,以达到吸引消费者眼球,误导消费者购买的目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