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衡赋作与汉代舞台娱乐文化
2011-08-15王渭清咸阳师范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陕西咸阳712000
名作欣赏 2011年29期
⊙王渭清[咸阳师范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 陕西 咸阳 712000]
作 者:王渭清,文学博士,咸阳师范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先秦两汉思想与文化。
汉代俗文化的昌盛为史家所公认,它是与汉代崇雅的文化大传统相并行的一股潮流。两汉俗文化之盛行又集中表现在娱乐之风大炽,汉代娱乐文化的一大特点是品种繁多。其中就具有舞台表演性质的娱乐形式而言,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乐”,指音乐歌舞。这一类在汉代最为普遍盛行。二是“戏”,是仅次于“乐”的一类艺术形式,二者的分野在于“乐”为音乐歌舞,“戏”为逞技表演的百戏、杂戏;“乐”的演员通称“倡”,“戏”的演员通称“优”或“俳优”、“优伶”。这两大体系中各个门类的艺术样式在东汉中叶著名赋家张衡的赋作中都得到了生动而细致的描刻。
一、歌舞
(一)乐歌
两汉俗乐以清越哀伤的清商曲为大宗。其中相和歌为清商旧曲,是清乐的一大主要门类。《宋书·乐志》在著录相和歌辞之前有这样一段叙述:
但歌四曲,出自汉世。无弦节,作伎,最先一人唱,三人和。魏武帝尤好之。时有宋容华者,清澈好声,善唱此曲,当时特妙。自晋以来,不复传,遂绝。相和,汉旧歌也。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
这里将“歌”与“相和”连在一起叙述,二者关系之密切甚为明朗。它们原来都是民间的俗歌曲,其主要区别仅在“歌”唱时无弦节,“相和”则有丝竹伴奏。相和歌的形式为“一人唱余人和”的演唱方式,其中有主唱,有伴唱,气氛热闹,娱乐气息浓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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