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群众文化权益加强基层文化建设
2011-08-15董国安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石家庄050000
大众文艺 2011年14期
董国安(河北省群众艺术馆 河北 石家庄 050000)
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向社会提供“精神食粮”。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必须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才能实现,否则,势必会沦落成为一句空洞口号,失去意义。从我省情况来看,虽然近年来已经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一些地方的基层文化建设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小康社会目标要求仍然不相适应、与现实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仍然不相适应,与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要求仍然不相适应。
其特点表现在:结构基本合理,但发展尚不平衡;网络基本健全,但运行尚不能高效;服务已经尽力,但尚不能达到优质。例如:定兴县16个乡镇均建有300平方米以上的文化站,有较充裕的群众文化活动阵地,而玉田等个别县大部分文化站仍然处在有站无舍、待建状态。沧州市103年文化站(2004年)计指导文化户7255个,而邢台市195年文化站(2004年)仅计指导文化户72个。邯郸、沧州等市大部分文化站为兼职人员,缺乏群众文化知识、文艺技能 和群文工作经验,很多文化站工作人员不会使用文艺器材,没有能力发挥有文化设施、设备及“阵地”的功能作用。
造成这种情形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县(乡、镇)政府在基层文化建设中缺乏行政规范,随意性大。例如:省委、省政府对于基层文化建设年年都出台新文件,向各地方政府布置新任务,提出新要求,但总是显得苍白无力,政令不得畅通。因为一些县(乡、镇)政府总能以本地区所谓的特殊县情、乡情、镇情、村情为由拒绝执行,而没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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