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审美特征论
2011-08-15王学松
戏剧之家 2011年2期
□王学松
声乐审美特征论
□王学松
本文从抒情性、形象性、表演性三大理论层面,对声乐的审美特征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深入细致的论述。
声乐 审美 抒情 形象 表演
声乐是音乐艺术中的重要一种,它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个人从出生时的喜歌到幼年时的摇篮,再到青春时期的恋歌、婚歌,直到辞世时的挽歌,几乎处处与声乐结下不解之缘。
分析研究声乐艺术的审美特征,无论是对于声乐艺术的理论研究,还是对于声乐艺术的演唱实践,均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与作用。
具体来说,声乐的审美特征,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抒情性
抒情性是声乐的第一大审美特征,这一重要的审美特征,与整个音乐艺术的审美特征是共同的。
对此,古今中外的音乐家、歌唱家都有过许多独到的体会,而许多艺术家、美学家也都有过精辟的论述。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说:“节奏与乐调有最强的力量深入心灵的最深处,如果教育的方式适合,它们就会用美来浸润心灵,使它因此美化。”(转引自陈兆金主编:《艺术鉴赏学导论》)德国19世纪著名美学家黑格尔也说:“音乐所特有的因素是单纯的内心方面的因素,即本身无形的情感。”(转引自汪流等编:《艺术特征论》)德国作曲家互格纳认为:“心灵的器官是乐音,心灵的艺术意识语言是音乐。”(转引自陈兆金主编:《艺术鉴赏学导论》)匈牙利作曲家、钢琴家李斯特也认为:“音乐是不假任何外力,直接沁人心脾的最纯的感情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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