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解法压载水管理系统的检验
2011-08-04CCS上海分社何鸿翔
中国船检 2011年11期
CCS上海分社 何鸿翔

IMO于2004年2月通过了《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压载水公约》),制定出“压载水性能标准(D-2标准)”,提出严格的压载水生物控制指标。公约一旦生效,所有船舶根据公约规定将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压载水管理系统的安装。目前,国内首套采用电解消毒技术的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已通过IMO的最终认证,同时取得了中国船级社船用产品型式认可证书。鉴于公约生效日益邻近,笔者结合现场检验对其实船应用的有关要求提出一些体会和建议。
压载水管理系统属于公约的法定要求,应本着对船舶、人员、环境安全的原则,根据压载水管理系统在运行中制造、使用或产生危险化学品物质的可能和程度,参照执行SOLAS公约和MARPOL公约其他附则中的相关规定以及船级社的相关要求。
设计选型:压载水管理系统设计选型时,应根据《压载水管理系统型式认可证书》签发时确定的特定适用范围,电解消毒法管理系统对压载水盐度有要求,在盐度变化很大甚至是在淡水区域营运的船舶需特别考虑由此带来的对正常营运的影响;同时系统运行中会产生可燃气体氢,应特别考虑系统在油船、化学品船等船舶上应用的适用性。
在现有船改建中,压载水管理系统的加入会增大原压载水系统的压降、增加压载泵的功率、降低压载速度,对船舶安全产生影响,在压载效率有要求的油轮和散货船上应用应特别考虑;某些处理装置本身耗电较大,加大了原船电站负荷,对船舶操纵产生影响,压载效率要求不高的杂货船等可不必按压载泵最大排量选定压载水管理系统,降低电站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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