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S破产保护案影响几何
2011-08-04中国船舶工业经济研究中心刘玮
中国船检 2011年12期
中国船舶工业经济研究中心 刘玮

近来,欧洲银行风险意识增强,国际航运市场扣船案例频发。一家名为MPS的航运公司,在美国联邦破产法院申请第11章破产保护,来对抗银行的扣船行为。2011年10月21日,该法院驳回了债权银行的申诉,允许MPS申请第11章破产保护。这一裁决结果对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而言极为不利,将导致银行及其他债权人在与船东的债务谈判中处于劣势地位。
Marco Polo Seatrade B.V.(简称MPS),是一家荷兰公司,旗下共运营6艘油船。目前主要债务两笔,分别为法国农业信贷银行的9000万美元贷款和RBS的1.18亿美元贷款,均为船舶抵押贷款。在本案立案前,MPS已就业务和资本结构重组问题与其债权银行进行了长期的协商谈判。由于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法国农业信贷于2011年7月21日在英国扣留了1艘船,并冻结了该船相应的经营账户流动资金。8日后,MPS在美申请第11章破产保护,并随之申诉要求法国农业信贷银行中止债务催缴行为。为对抗船东,法国农业信贷银行联合RBS抗辩称MPS并非美国公司,在美亦无业务,不适用美国联邦破产法,而应在荷兰申请破产。
MPS申请第11章破产保护,如获得通过,可受益于美国联邦破产法。根据该法案,其获益主要有如下三点:
债务重组机会。美国联邦破产法第11章本意是在法庭的保护之下于债权人追索之前,给予债务人一定时间重组其业务及资本结构,进入第11章破产保护程序的公司业务照常进行。而在其他国家,尽管也有破产保护程序,但大部分会以清算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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