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有效性
2011-07-26叶永和
中国质量监管 2011年12期
■文/叶永和
目前,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有效性是各级质量管理部门探索的问题。而在《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1年第8期刊登的《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有效性》(以下简称《提升》)一文,作者对如何提升监督抽查的有效性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为此,笔者也就提升监督抽查的有效性的理解谈一点看法,与《提升》商榷。
正确认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我们大家都知道,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作用是寻找质量问题,督促企业搞好质量,其目的是提高产品质量水平,这一点大家都有共同的认识。但是,如何科学、规范地开展监督抽查,并不一定大家都十分清楚,往往把监督抽查与执法抽查混淆起来,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监督抽查的对象主要是监督产品总体质量水平的高低,它要求抽查是随机抽样,通过抽查发现样品不合格,来判定监督产品总体不合格,以此来督促生产企业提高质量水平,而不是只是为了查找几个不合格品(即评判产品特性值高低);而执法抽查是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它采用非随机抽样(也可随机抽样),通常把抽查的样品直接当物证使用,通过罚金、没收、制裁等手段来消除假冒伪劣产品。这两种抽查方法在形式上非常相似,但它们的内涵有着本质的区别,一旦混淆弄错,其抽查的效果肯定下降。换言之,监督抽查是监督非主观原因导致质量水平下降的问题,而测得产品特性值高低或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是监督抽查顺便携带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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