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对司法鉴定成本费用的控制
2011-07-22李燕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11期
李 燕
一、概述
1.司法鉴定的概念
所谓司法鉴定,就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当事人所委托的法定鉴定单位或者司法机关,针对审理案件中所出现的专门性问题,通过运用专业性的知识和技术,而依法进行的一种鉴别以及判断的活动。司法鉴定之所以会受到如此重视,和其所发挥的作用离不开。司法鉴定所得出的结论,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有很高的可信度,证明性非常强。
法律上就有规定,通过正规司法鉴定机构所得出的鉴定结论,是法定的证据之一,同时也是法律中效率与公平价值的有力体现,与法律诉讼中的实体内容呈直接关联,极大的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审批效率。该手段,在现代司法实践中将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
2.鉴定费的性质
司法鉴定单位和司法机构不一样,有部分事业单位的性质。当事人在进行司法鉴定时所花费的所有费用,都必须独立承担,这就是这里所说的鉴定费。
从广义上来看,鉴定费就是指当事人在选取鉴定机构后进行鉴定时所需要支付的全部费用。这里不仅包括当事人需要向鉴定机构所支付的鉴定费用,同时还包括了因为鉴定工作而需要支出的辅助性的费用。
这两部分在法条中都有所涉及。根据第十一条规定,鉴定中所涉及的辅助费是属于诉讼费用的,由当事人交给法院,最后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最终由败诉的一方全部承担。根据第十二条规定,鉴定费依法由当事人自行支付。这里是从狭义的方面来定义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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