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议投资性房地产计量中公允价值的使用

2011-07-22王新荣马春英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11期
关键词:价值信息

王新荣 马春英 胡 涛

一、公允价值的定义

我国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对公允价值所下的定义是:“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所谓“熟悉情况”是指自愿的购买者和自愿的销售者双方都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性质、特征和用途,以及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情况适度熟悉。“交易双方”包括了自愿的购买者和自愿的销售者。而“公平交易”是指在不存在特别或者特殊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进行交易。这种关系可是使得交易价格偏离市场上的正常价格。这一交易假定是在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各方独立的发生行为。

二、投资性房地产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问题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

房地产是土地和房屋以及其归属权的总称。其中,土地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以及构筑物。《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确认、计量、转换和处置,以及相关信息的披露等内容都做了严格的规范,其中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是指:“为了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一种经营活动,主要形式是出租建筑物、出租土地使用权,实质上这属于一种让渡资产使用权行为。房地产租金就是让渡房地产使用权而取得的费用收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另一种形式是,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其目的也是为了增值后转让以赚取增值收益,也是企业为了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营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行程的经济利益总流入。……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价值信息
践行初心使命的价值取向
价值3.6亿元的隐私
订阅信息
一粒米的价值
“给”的价值
展会信息
信息
健康信息
健康信息(九则)
健康信息(十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