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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强外甥女”玩转京城两老板

2011-07-18丁一鹤赵华军

检察风云 2011年13期
关键词:外甥女怀柔区大明

文·图/丁一鹤 赵华军

“史上最强外甥女”玩转京城两老板

文·图/丁一鹤 赵华军

京城建筑商彭大明和李小强幸遇“首长外甥女”卢秋艳,在这个手眼通天的“高干子弟”顺利“拿下”一项工程之后,两个老板联手出资数百万元,用两年时间供奉着这位“财神”。等两人花光家产借下巨额高利贷之后,才发“史上最强外甥女”只是个传说。

卢秋艳被押出法庭时李小强高喊一声:你可别死了,不然我的钱没地方要了。

2011年6月的一天,蓬头垢面的李小强跟随着北京市怀柔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一起

“下班”了。自从法院判决后,半年来他几乎每天都蹲在法院执行庭门口等待着执行结果。半年前,身为被害人的李小强在法庭上高喊:“恳请法官判卢秋艳无期徒刑,免得她再活在世上骗人。如果法官不能判她无期徒刑,我请求当庭释放她,由我接管她。我押她去卖身赚钱,偿还我的血汗钱!”是什么仇恨,让被害人在法庭上提出如此决绝的请求?

讨债路上遇“贵人”

40岁的李小强来自黑龙江,到北京做建筑生意仅仅几年,就凭着吃苦能干热情豪爽,赚下一个工厂和一栋别墅,每年能赚上百万元。

李小强的建筑队主要承接外墙粉刷工程,后来又在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开了一家涂料厂。随着生意扩大,李小强已经不满足于小打小闹的生意,他试图寻找机会承接大工程,实现跨越式发展。但自己在北京关系少,最后他把工厂交给妻子打理,自己负责拓展人脉关系。因为很多人告诉他,之所以接不到大的工程,主要是他“上面没有人”。

2007年春节前,天上掉下来一个馅饼竟然砸在他头上。他承接的怀柔区一个中学教学楼粉刷外墙面工程完工后,工程承包人彭大明还拖欠2万多元工程款,李小强趁2007年春节的机会上门讨债。

彭大明是怀柔区当地有名的建筑商,人脉关系广,为人处世很仗义,很少拖欠工程款。但这一次彭大明却为难地说:“老弟,现在真的没钱,我的钱都在运作工程呢,能不能缓缓啊。”

李小强随口问:“什么工程啊?要你这大老板投入这么大。”

彭大明说:“有学校操场改造、国税局装修、新建军委基地、部队军火库改建。”

李小强一听,这些工程的总造价少说也要几个亿啊,他连忙说:“账先不用结了,等工程下来后,多给我点活儿就行。彭老板这么多工程,肯定上面有大人物给办啊。”

彭大明有些神秘地说:“不瞒老弟,我通过朋友认识了一位中央首长的外甥女卢秋艳,她可是手眼通天的‘史上最强外甥女’啊。你干过的教学楼工程就是她给办下来的。学校打报告好几年都没办成,她一句话几个月就批下来了。”

李小强一听来了兴趣,连忙问个究竟。彭大明告诉李小强,2005年5月,朋友张老板带着几个人来怀柔,彭大明接待时发现,所有人都对一个叫卢秋艳的50多岁矮个子女人毕恭毕敬,又是端茶又是倒水。彭大明不知道此人底细也不便细问,席间卢秋艳接了个电话,只听她说:“二哥,我已经到怀柔了,正跟怀柔的朋友吃饭,下午就去为狩猎场选址,放心吧。”

但彭大明留了个心眼儿,他对卢秋艳的身份吃不准是真是假。他向朋友张老板询问,张老板信誓旦旦地说:“卢老师绝对可靠!不行我给你看。”

几天之后,彭大明和张老板来到首长家胡同口,果然在首长家大院门口,彭大明亲眼看着卢秋艳从站着双岗的警卫前面大摇大摆走出来,手里还提着一盒蛋糕,顺手递给彭大明说:“这是我表姐亲手做的,给你们尝尝。”

眼见为实的彭大明放心下来。聊天时,卢秋艳对彭大明说:“这些年我当教授,跟教育系统比较熟,彭老板教育系统有什么事跟我说,我跟他们打招呼。”

这话正说到彭大明的心坎上,正巧怀柔区一家中学有三栋教学楼想装修一下,几年前曾经找彭大明做过工程预算,但学校上报申请财政拨款的批件好几年,至今没有动静。彭大明问卢秋艳能不能给催办一下。

令彭大明意想不到的是,2005年11月,北京市教委批给学校的施工款218万元批了下来。此举令彭大明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不但如愿以偿地拿到了这份工程,也按照卢秋艳的要求返还了回扣。彭大明出手大方,工程完工后他拿出26万元送给卢秋艳。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卢秋艳说手头上还有很多工程可以交给他,只是需要他出一点前期的运作费用而已。

卢秋艳被公安机关收缴的银行卡里总共只剩下不到1万元。

两老板联手供奉“财神”

彭大明虽然搞建筑多年,但也不是那种腰缠万贯的富豪,而且都是工程完工后才能拿到工程款,大多数资金都垫资在工程上,他手头也没多少活钱。这次学校工程完工后,他把赚来的钱全部送给了卢秋艳,还搭上不少积蓄。

而上门追债的李小强表示,先不用结算拖欠的工程款,让彭大明觉得李小强此人可交,就如实把卢秋艳的情况告诉他。当然,彭大明还有另一层意思是,卢秋艳手头上还有几个包括新建军委基地的大工程,运作这些工程需要大笔投入,彭大明想拉李小强一起联手合作。

李小强很动心,这不就是自己一直等待的跨越式发展的机会吗?按照彭大明的说法,卢秋艳现在手里的几个工程加在一块,总共是2.4亿元,不管哪个工程下来了,只要一开工就会财源滚滚。李小强当即答应两人联手投入,出资请卢秋艳帮助运作工程。

彭大明拉李小强入伙,是需要经过卢秋艳同意的。当彭大明把情况说明之后,卢秋艳略有不快地说:“我的身份很敏感你是知道的,我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些高层的内幕操作,知道的人越少越安全。当然,你的面子不能不给,他可以加入这个工程,但内幕情况不能让他知道太多,也就是给谁送礼找谁运作不能让他知道,我也不愿见闲杂人等,有事你直接跟我对话就行。”

彭大明一听,忙不迭答应下来,并兴冲冲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李小强说:“这事我好不容易才做通卢秋艳工作她才答应的,既然你同意就准备钱,先拿5万块钱,国税局的工程需要请人吃饭。”

2007年4月1日,李小强给彭大明送去5万元。彭大明当场给卢秋艳打电话,卢秋艳让彭大明当天把钱给送去,说晚上就要请国税局的人吃饭。第二天,彭大明转告李小强说:“卢秋艳说事情办得不错,吃饭花了3万多块钱,其余2万块钱给有关人员买了购物卡。”

4月底,李小强又按要求拿出2万元通过彭大明交给卢秋艳请客,还是为了运作国税局办公楼装修。卢秋艳拿到钱后,当着彭大明的面再次给她二哥打电话,放下电话卢秋艳说:“我二哥说了,他跟国税局的领导打过招呼了,答应让咱们把这个工程接下来。”

2007年5月2日,彭大明又问李小强要了5万元给卢秋艳送去,因为卢秋艳要请两位领导到河南洛阳旅游。正好,彭大明买了些猪肉和山野菜等土特产要给卢秋艳送去,就让李小强开车来到北京市朝阳区小关北里附近一个茶馆。这是李小强第一次见到卢秋艳。寒暄了没几句话,彭大明就对李小强说:“我跟卢老师要谈点事,你先出去等我一下。”李小强知趣地离开了。

原来,彭大明跟卢秋艳谈的是一件大事。彭大明听说部队在怀柔有两个大工程,问卢秋艳能不能帮助拿到手。彭大明提出他和李小强负责花钱,卢秋艳负责找人,办成之后给卢秋艳提成。卢秋艳告诉彭大明说:“这两个工程是新建的军委基地和部队军火库改建,一般人拿不到,我找的是前任军委副主席和国防部长,这两个工程国防部长已经特批了,不用招投标直接给你干,工程造价一亿两千万。但部队的事情需要严格的审批程序,要慢慢等,别着急。”

两年过去了,卢秋艳所说的军队和地方的所有工程项目,都没有着落。

而连续两年的投入,李小强把所有精力都用在供奉卢秋艳上,他的数百万家产和积蓄,经不住逢年过节或者“领导生日”的上下打点。为了一步到位搞定工程,花光积蓄之后,李小强最后四处借钱,甚至忍痛抵押房产借高利贷送礼。

在顺义马坡,1800多平方米的厂房和700多平方米的二层别墅,李小强抵押出去,换回了70多万元的高利贷,最后都一点点送给了卢秋艳。为了供奉卢秋艳这个“财神”,李小强最终不惜血本,连岳父岳母和妻弟家的房子,他都说服亲友作了抵押,换来高利贷送给了卢秋艳。

从2007年5月到2009年4月,彭大明和李小强在一起所做的唯一事情,就是合资供奉卢秋艳这个财神。除了送钱,只要逢年过节,他们除了给卢秋艳送礼,还有为卢秋艳列出的领导和关系人名单每人准备一份,每份少则1万余元多则数万元。送礼人数少则二三十人,多则数十人。每次两人去送礼,都是两三台车拉着送到卢秋艳家中,往那儿一堆就像一座小山。而每一次收到礼物后,卢秋艳也会向两人说明礼品的详细去处。不是打点各级政府乃至中央高官,就是疏通工程主管人员。甚至卢秋艳想吃猪尾巴了,都要给两人打电话让他们送进城里。

按照后来李小强和彭大明、卢秋艳互相签的协议和承诺书上,李小强算上他借高利贷的利息和所有花销,总共支出240万元。而彭大明所计算出来的花销,也超过100万元。

但是,他们支出的有些费用有很多已经无据可查,最终法院只认定卢秋艳诈骗总额共计249万余元。

在法庭上受审的卢秋艳依然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新闻联播惊醒梦中人

直到2009年7月21日,中央电视台的一条晚间新闻让他们彻底惊醒。当天,卢秋艳给李小强打电话说,一位中央领导今天收了礼品,她刚从领导家里出来,领导很高兴工程马上批。可当天晚上,平时不怎么看新闻的李小强,却恰恰在新闻联播中看到这位中央领导正在国外访问。

李小强顿时慌了神:卢秋艳难道在撒谎?或者两年来她一直在撒谎?李小强不敢再想下去,他找到彭大明心急如焚地赶到卢秋艳在朝阳区小关北里的家,质问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李小强愤恨不已地说:“你这是诈骗,我要到法院去告你!”

卢秋艳却不屑一顾地说:“你们去告吧,我不怕,公安局管不了我们家,你们听谁说过首长家的人让人告过?你们当地领导被‘双规’还来求我帮忙呢,我还怕你们告?”

这一番话把两人惊吓得哑口无言,只好乖乖按照卢秋艳的意见办。2009年7月22日,李小强、彭大明和卢秋艳3人,一笔一笔地算了账,结果从2007年4月1日第一笔钱到2009年7月1日最后一笔,李小强总共花了240万元。最后他们签订了一个三方还款协议,约定卢秋艳每月还给李小强30万元,还款期共8个月。

令李小强和彭大明意想不到的是,在7月22日签订协议的两天后,7月24日卢秋艳和丈夫到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而且约定所有的财产归丈夫所有。卢秋艳还连夜搬了家,彻底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

2009年9月30日,李小强和妻子在寻找卢秋艳的路上,在朝阳区一家医院门口意外地看到卢秋艳。卢秋艳的丈夫跳下车消失在人群中。李小强的妻子上前紧紧拽着卢秋艳的车门不松手,卢秋艳猛地往后一倒车,把李小强妻子摔倒在车底下,但她依然死死抓住车门不放。李小强迅速报警,双方都被带到了派出所。

被逮捕后,卢秋艳并不慌张,反倒坦然承认自己并不认识任何首长,也不是中国人民大学的教授,只是北京市金融商贸职业学校的退休教师。她之所以冒充首长外甥女,是因为她从小就住在这位首长家不远的胡同,看到首长家的院子里有当兵的站岗,感觉很神秘。长大后听说高干子女有很多特权,她就开始试图以此诈骗。

2010年8月31日,卢秋艳被押到了怀柔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被告席上。直到李小强喊出“押她去卖身偿还血汗钱”的最后陈述时,一向矜持坦然的卢秋艳当场差点晕了过去。缓了好一阵之后,卢秋艳哀求法官时说:“我心里哆嗦!”

2010年9月10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卢秋艳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万元,退赔李小强165万元人民币。一审判决后,卢秋艳没有上诉,轻轻松松地去监狱服刑了。

而身无分文的李小强连全家吃饭都成了问题,只能待在卢秋艳空空如也的家里,等待法院的执行款。令李小强欲哭无泪的是,大部分款项和实物都已经被卢秋艳挥霍一空或转移到不为人知的地方。2010年10月13日,在他申请执行卢秋艳的财产时,他拿到的第一笔冻结卢秋艳在工商银行的款项是人民币7元。■

(除卢秋艳外均为化名,拒绝任何形式的转载、摘录、上网。)

编辑:陈畅鸣 charmingchi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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