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杏苗木会计核算探讨
2011-07-14刘宁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10期
关键词:生物
刘 宁
生长期为1至8年的银杏苗木每年产两期叶子,该叶子是提炼黄酮的原料,而黄酮又是生产药品、保健品及食品的原料,有很高的附加值;8年后的银杏苗木可以作为城市绿化的景观树,也有经济价值。
银杏苗木作为一种生物资产,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其核算。由于有其自身的生长特征,在会计实务中,遇到诸多困惑。
(一)按生长期进行会计核算
1.生长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下的或高度在70厘米以下的为幼苗,在“生物性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1)明细科目的设置。“生物性在建工程”科目以栽植区域建立二级明细科目(一般以一个农业社设立二级明细科目,因为各社的生产条件和土质不一样)。
按栽植区域设立三级明细科目,它包括:苗木款(种子和购进的的幼苗)、土地流转金、整地费、管护费、借款利息、农业机械折旧费、肥料及农药费、减值损失等。
(2)确认和计量。按权责发生制确认和计量苗木款、土地流转金、整地费、管护费、借款利息、农业机械折旧费、肥料及农药费等款项。
(3)幼苗在达到生产性生物资产标准时,在“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核算。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幼苗”和“存货跌价准备——XX社——生物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贷“生物性在建工程——XX社——苗木(土地流转金等)”和“资产减值损失——XX社——生物性在建工程减值损失”科目
(4)直接出售幼苗时,借“消耗性生物资产——幼苗”和“存货跌价准备——XX社——生物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贷“生物性在建工程——XX社——苗木款(土地流转金等)和“资产减值损失——XX社——生物性在建工程减值损失”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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