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存在的问题及防护措施
2011-07-13海涛
铁道运输与经济 2011年11期
关键词:铁路
海 涛
(铁道部 运输局,北京 100844)
长期以来,铁路部门承担着我国石油化工企业、军事国防、航空航天、建材、医药、科研教育等系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目前,铁路年运输危险化学品2亿多吨,有 1 426 家危险货物生产和经营企业取得托运人资质,1 361 个危险货物运输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其中站内办理危险货物的有 81 个,办理危险货物集装箱的有 15 个,办理剧毒品的有 18个,有 1 334 个车站衔接的 2 158 条企业专用线办理危险货物发到业务[1]。铁路运输的危险货物共分为九大类,《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危险货物品名,主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放射、腐蚀等特性[2]。由于危险货物不同于普通货物,在设备管理、技术管理、运输组织、安全防护及事故施救等方面都有其特殊的要求。因此,必须深入研究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
1 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分析
1.1 爆炸危险性
爆炸是一种迅速的物理、化学变化过程。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危险货物一旦爆炸,将会放出巨大能量,造成严重的铁路运输事故。就爆炸危险性而言,最典型的是第一类 (爆炸品),此外,第二类(气体)、第五类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也具有爆炸危险性。近几年来,我国石油化工企业所发生的各类事故中,由于火灾爆炸导致的人员伤亡为各类事故之首,直接经济损失也相当大。
1.2 燃烧危险性
危险货物的燃烧需要3个要素: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火灾事故主要是在起火后火势逐渐蔓延扩大,随着时间的延续,损失数量迅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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