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企业并购中的税务处理
2011-07-13孙玉香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5期
孙玉香
目前企业出现并购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对投资风险的分散、实现经营范围的扩大等等多方面的内容,但同时也隐含了一些税务上的原因。由于一般的企业并购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税务数额巨大,如果可以在并购过程中实现对税务的妥善处理将会给企业发展带来较大的收益。在并购过程中不需要对营业税以及增值税进行缴纳,因此在企业并购中一般都是针对企业所得税而进行的处理,同时由于本文篇幅上的限制,笔者主要以企业合并为切入点,浅谈相关事项中的税务处理。
一、吸收合并方式中的税务安排
所谓吸收合并,就是并购方企业在取得目标企业的全部股权或者是全部净资产之后解散目标企业,并购方可以采用发行股票、债券或者是采用现金的方式来对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者是净资产进行换取,而合并之后所确定的还是原有并购方企业的法律主体和经济主体。
(一)目标企业所做的应税处理
这里所说的应税处理,实际上就是当目标企业法人的地位被取消之后,对企业所得税所进行的清算处理,根据我国税务总局所提出的有关企业合并所得税问题的相关通知,一般都需要进行应税处理:包括目标企业必须要将对其所有的资产依靠公允价值来进行处置和转让,并对其所得进行计算之后对所得税进行缴纳;企业上年度以及其他年度的亏损不得以转接的方式让并购方企业进行弥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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