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交易税探析
2011-07-12徐为人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江苏扬州225007
国际税收 2011年8期
关键词:金融
徐为人(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江苏 扬州 225007)

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涤荡中艰难结束了,刚刚开始的第二个十年也充满了许多不确定性。金融海啸的余波还在产生着巨大的破坏力,世界经济进入了冰火两重天的“后金融危机时代”:一面是发达国家冰冷的财政紧缩,另一面是“金砖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炙热的通货膨胀和“热钱”涌动。在财政政策工具捉襟见肘而货币政策工具无济于事的困境下,不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约而同地转向金融交易税寻求解决办法。继2010年欧盟力推全球金融交易税引发二十国集团(G20)首脑争议之后,“金砖国家”之一的巴西在政策实践中已将金融交易税当成猎取收入、限制“热钱”的高招,一年之内三提税率。①杜琴庆《中国外储今年逐季递增 考虑对外汇交易征税》,《东方早报》2010年11月26日。在此背景下,中国是否也需要开征金融交易税已经成为国内学界和政府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一、金融交易税的产生、发展与困境
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全球金融市场混乱,世界经济陷入滞胀困境,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遭到了全面的挑战和质疑。作为凯恩斯主义的维护者,美国经济学家托宾于1974年提出可以用金融交易税来抑制国际金融市场的过度投机活动,并形象地称之为“在过度高效的国际金融市场的车轮下塞入沙子”。①Tobin, J., 1978, A Proposal for International Monetary Reform, Eastern Economic Journal, Vol.4.“托宾税”的支持者们认为,市场上有一类专门靠小道消息或其他与基本面无关的信息做短线的投资(或投机)人,他们的行为会增加市场价格波动,降低市场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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