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下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析与完善
2011-06-08颜凯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颜 凯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 蚌埠 233030)
一、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现状
继1992年山西省左云县率先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以来,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2007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从此,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新阶段。从图1来看,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截至2009年年底,已有4 770万农村居民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从整体来说,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情况较好的主要在中东部,部分中西部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虽然建立,但是存在标准低、范围小、资金筹集困难等问题。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发展,城乡差距日渐明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完善显得尤为重要。

图1 2001年~2009年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变化情况
二、城乡统筹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原则
总结国内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经验教训和其他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成功经验,可以得出,要建立城乡统筹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必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城乡平等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到2009年年底农村人口71 288万人,占全国人口的53.41%,农民作为中国社会成员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理应和城镇居民享有同样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赋予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最后一条底线的公平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