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哀悼乔布斯?
2011-05-30洪流
新民周刊 2011年42期
关键词:法律
洪流
为什么我们哀悼乔布斯?
且先看看乔布斯的身家标签吧:私生子,遗弃孤儿,贫穷养父母,大学辍学,以及无合格经营场地的非法企业……这样的身家,一不偷,二不抢,居然能让乔布斯创建苹果帝国,能让最简单的未受过培训的人都能凭自己的指尖就漫游于虚幻世界,能改变人们对于电脑和手机的认识和使用方式,最终给整个行业带来革命性的影响,同时为自己赢得数不清的财富,真的是个奇迹。
奇迹总是让人羡慕的。
这样的奇迹,也就在人家的国家能发生。放我们这里,如果你没个好爸爸(不论干的湿的),没戴个红帽子,没有能掐会杀的招数,没有坑蒙拐骗的手段,别说乔布斯,即便你是爱因斯坦,即便你是爱迪生,即便你是诺贝尔,估计也得让你死N次,而且还死得很惨。
据说在乔布斯逝世的消息传出五天后,浙江某城市已经有人准备花钱在五年内培养1400名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造就乔布斯式的人物……看看,什么东西到了中国都可以山寨,哪怕是乔布斯。
一粒再好的种子,没有土壤就死。像乔布斯这样的人,要想创造奇迹,必须成长在这样的社会里:一个公平有序、平等竞争,限制垄断的社会;一个中产阶级占主体的大致均贫富的社会;一个不看出身只看才能的社会;一个官员只是人民公仆而不是百姓父母的社会;一个崇尚和尊重创新,反对抄袭和剽窃的社会;一个法治至上,尊重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
对了,有的看官会觉得奇怪,乔布斯能成功,除了他自己的天才外,与平等竞争、鼓励创新这些商业因素固然有联系,但与法律和法治社会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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