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文库的挑战
2011-05-30高富平
新民周刊 2011年13期
高富平
1709年,世界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女王法》通过。该法的全称为“通过赋予创作者在出版书籍中复制权或者购买人对复制件某种权利的鼓励知识传播的法”。由此建立起来的版权保护措施,畅行300年,日渐在世界各国成为主流共识,并进入各国法律体系,成为人类文明的基石之一。
版权法的总旨在于建立“非经授权不得传播(印制、发行等)他人作品”的作品传播秩序。这一秩序历经的挑战,包括印刷术的改进以及复印机的发明,但从未被根本撼动。真正的威胁和挑战来自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应用的发展。
百度文库事件只是这一挑战带有中国特色的新发展。这一事件如此典型,笔者相信,如果它以适当方式解决,将是中国版权保护历史上里程碑式的事件。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版权及其保护的历史。须知,印刷术使一件作品产生无限多个精确的复制件,加速了文化和思想的传播和分享。版权法正是在印刷术被发明并成为知识传播的主要渠道之后的事情。在印刷时代,版权法是成功的,它可以成功地扼制非经授权的复制行为。这主要是因为,第一,在复印机发明之前,要大规模复制他人作品,成本巨大;第二,印刷和出版先是受到管制,当言论自由成为西方主流价值观念,对印刷和出版的管制解除之后,出版业发展为高度专业、自律,并受法律限制的行业。
所以,在印刷时代,盗版成本是高昂的,风险是巨大的。未经授权出版他人作品的行为,因印刷技术的高门槛受到阻挡,即便有未经授权的传播,也很容易确定侵权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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