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以及内裤的尺寸
2011-05-30沈嘉禄
新民周刊 2011年13期
沈嘉禄
广告是向公众传递商品信息的形式,但在中国,从来就不是单纯的信息传播,它常常被解读成一种来自官方的意识形态,预示着社会的转折与趋势。也因此,江西苏区动员红军官兵认购公债的墙面广告被保留至今,成了不可移动的革命历史文物。也因此,十年动乱后的第一个电视广告被中外媒体竞相报道,视作改革开放的先声。也因此,当年国际饭店楼顶的东芝电器广告引起了老干部的强烈愤慨。也因此,当巩俐代言某外国某化妆品的灯箱广告出现在外滩时,不少市民也致信媒体表示反对,认为一个性感的影星对上海的客厅形成了视觉污染……这一切,都夹在当代中国的历史册页中。
我们也许可以这样判断:广告在积极的意义上刺激了消费,促进了内需,推动了改革开放的进程,我们是在广告的引导下昂扬进入新生活领域的。但是在中国,任何事物都会朝着与当事人初衷的相反方向演进,这也是被中国历史反复证明了的。广告在制造时尚的同时也放大了外部世界的信息,在刺激消费的同时也改变着中国人厉行节约、勤俭持家的生活作风。广告不断地制造虚假需求,膨胀着消费者的虚荣心。回望三十年的广告史就会发现,虚假恶俗的广告得不到有效整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很多人都需要广告作伥,发力拉动GDP。
广告演进至今,手段越来越新颖,载体越来越多,气势越来越强悍,覆盖面越来越广。所以,对广告的监管就成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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