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游客参与的国家级森林公园分等定级评价研究——以黑龙江省内国家级森林公园为例
2011-05-28陈丽军
中国林业经济 2011年2期
陈丽军
(黄冈师范学院 商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0)
随着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旅游目的地的开发和经营越来越注重游客需求。评价一项旅游资源质量的优劣,游客的发言权不容忽视。2009年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明确提出“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并于2010年7月颁布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国办函〔2010〕121号)文件,将工作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此外,为促进和监督森林公园的评价与开发、经营与管理工作,国家林业局于2005年6月公布了《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16号),并于2009年11月印发并实施《国家级森林公园监督检查办法》。因此,为促进森林公园各环节的协调发展,吸引客源,提升旅游竞争力,进行森林公园分等定级评价意义重大。本文引进游客参与评价机制,对已建国家级森林公园进行分等定级评价,拓宽了旅游资源评价的研究领域,为国家相关政策的实施提供有力的依据,并以期将其发展成为一项有利于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的长期监督机制,以及已建国家级森林公园间的横向比较机制。以达到更好的规范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国内外旅游者提供服务,保护自然生态,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旅游形象的目的。
1 研究背景和国内外研究概况
森林公园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森林风景资源和环境条件,可以开展森林旅游,并按法定程序申报批准的森林地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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