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政策视角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2011-05-28陈宁静曹玉昆
中国林业经济 2011年2期
陈宁静,曹玉昆
(东北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40)
1 研究背景
为解决国有林区多年来对天然林资源过度开采所导致的国有林区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环境危机的情况,我国从1998年开始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简称“天保工程”)的试点工作[1],2000年正式启动。一期工程实施的范围涉及广泛,包括17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20个单位,涉及734个县、167个森工局(县级林业局、林场),共计901个单位。在一期天保工程实施的10年中,政府对工程总投资约为962亿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森林资源逐年恢复并有所增长,森工企业取得突破性改革,天然林资源保护区的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有了总体改善,工程的各项目标按计划逐步实现。耗费如此巨大人力、物力、财力的天保工程通过逐年的实施,不仅影响着国有林区林业未来的走向,更影响着整个生态环境的发展。
2008年,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延长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期限”,表明2010年后中央财政将继续以工程的方式支持天然林保护[2]。但是,有关二期天保工程具体的实施计划,配套的相关政策并没有完全拟定。因此,基于中国现行林业政策的视角,建立对天保工程实施效果的评价指标是十分必要的,它关系到二期天保工程的继续实施,关系到后续相关林业政策的进一步制定。
通过查阅国内外文献,笔者发现分别研究中国林业政策、天然林保护工程相关评价的文章逐年增多,由此可以看到近几年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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