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隐私权的侵权责任分析
2011-05-05陈伟
今传媒 2011年4期
主持人语:本期传媒与法栏目选了三篇文章,第一篇文章《网络隐私权的侵权责任分析》是由陕西省公安厅纪委办公室副主任陈伟撰文,文章首先提出了网络隐私权的概念,同时概括了网络隐私权不同于传统隐私权的四个特点,归纳总结了互联网上侵害隐私权的主要形式:对他人数据的收集、散布、利用和交易;并分析网络隐私权的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提出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本文对网络隐私权侵权责任问题的研究和网络隐私权的保护都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第二篇文章连载《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构建》的下篇,着重提出了构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具体设想,和进一步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建议,同时指出了德国模式是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构建的合理选择。第三篇文章《污染型环境犯罪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及适用》,由于污染型环境犯罪的特殊性,提出可以借鉴民法上的因果关系推定原则,来确立污染型环境犯罪的因果关系,以寻求司法上公平与效率价值之间的平衡。
摘要:类似“铜须门”事件的侵犯个人网络隐私权事件,在过去的几年中在我国可以说是层出不穷。如果任由网络隐私侵权继续泛滥,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本文首先提出了网络隐私权的概念,同时,概括了网络隐私权不同于传统隐私权的四个特点。文章还归纳总结互联网上侵害隐私权的主要形式:对他人数据的收集、散布、利用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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