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新政”的战略考量
2011-04-17董俊
中国农村科技 2011年2期
关键词:企业
文|本刊特约记者 董俊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于破解我国种业困境只是一个序曲,随着着眼于种业深度变革政策的相继出台,种业整合与变革的号角即将吹响。中国种业将在新的机遇和挑战中迎来新格局。

2011,“十二五”开局之年,关于中国种业未来的困惑和讨论再度开始蔓延。
从2010年上半年开始,关于国家将出台种业改革相关政策的传言就不绝于耳。2010年10月召开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出“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公益性农业推广体系,发展现代种业……”,这在中央全会文件中首次提及,把种业发展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农业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加快现代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酝酿出台《关于促进种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以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三部新政。
“种业新政”令中小种业公司何去何从?对于种业变革是治标之策还是治本之举?中国的种业未来格局将产生怎样的变化?“种业新政”的推出,是否会在全国范围展开一场声势浩大的种业改革?
战略考量
2010年12月31日,农业部出台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杂交水稻和玉米种子企业注册资本从5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实行一体化经营的种子企业的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并规定固定资产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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