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院校和谐文化建设引论
2011-04-13李克勤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1年6期
李克勤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师范院校和谐文化建设引论
李克勤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师范院校作为人才培养的工作母机,其学校文化关系到师范生的专业素质与情意发展,关系到人才培养目标的全面达成与真正实现,因此师范院校文化建设应成为我们关注的重要主题。师范院校和谐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师范学科优势维持、强调突出艺术教育、继承与创新相统一等基本原则,在实践中则要重视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注重人文精神培育、突出潜在课程的影响作用、加强与中小学的联系与合作等方面,以此促进师范院校文化的和谐、有序发展。
师范院校;和谐文化;文化建设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1](P12)大学文化是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其他社会文化具有根本性的引领与示范功能。这是大学校园作为精神高地与思想阵地的基本体现,也是大学和谐文化的应然追求。
师范院校作为人才培养的工作母机,其学校文化关系到师范生的专业素质与情意发展,关系到人才培养目标的全面达成与真正实现。正如“泡菜水理论”所揭示给我们的:泡出来的萝卜白菜的味道取决于泡菜水的味道。和谐的师范院校文化潜在地、综合地影响着或建构着师范生的认知方式、专业性向、审美追求,促进其专业素质的形成与人格品质的完善,引导其全面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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