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信息传播的功能与误区
2011-04-13丁世洁
河南社会科学 2011年3期
丁世洁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 210000)
法制信息传播的功能与误区
丁世洁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 210000)
20世纪后半叶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整个世界信息传播事业飞速发展,中国也迅速进入了信息化时代。信息具有生活、交流、教育和经济功能,尤以后两者的作用更为突出。当前,在我国各种信息传播过程中,信息的经济功能与教育功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不协调,过分强调经济功能,有意无意地忽视了教育功能。任何一种传播行为,总是伴随着各种各样的传播效果①。为追求经济利益,不断改变传播方式和传播内容,实现传播者追求的最佳传播效果,但对广大受众的教育功能却受到一定限制。
一、法制信息传播的误区
形形色色的犯罪案件,历来是法制信息传播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但是随着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率的不断上升,无论是为了追求巨大的新闻价值,还是出于媒体自身的责任意识,事实上我国的法制信息传播对于犯罪的传播越来越多,尤其是个案传播。但是案例的传播缺乏系统性,只提出了问题,对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类的信息传播太少。
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公众关注的重要社会问题,这对新闻工作者来说是具有极高新闻价值的一个报道方向。在新闻媒体中不难见到深刻的案例报道,这些报道往往是催人泪下,并且含有发人深省的做人道理。可喜的是,我国新闻媒体工作者吸取了以往犯罪报道中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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