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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西班牙传教士笔下的广东口岸(上)

2011-04-08○耿

关键词:耶稣会神父拉斯

○耿

(中国社会科学院 历史所, 北京100006)

西班牙籍耶稣会士阿德里亚诺·拉斯·科尔特斯(Adriano de Las Cortes, 1578-1629年)神父,虽为入华耶稣会士,而且来华较早,于1625年来华并且在广州经历了沉船被俘等一系列惊心动魄的事件,在中国广东省漂泊11个月之久,于1626年2月间返回马尼拉。但由于他是从“新西班牙”(即墨西哥)被派往菲律宾,又从菲律宾经澳门至广东(主要是潮州和广州),不属于中国传教区和利玛窦神父等人开创的中国传教系统。但当他们在广东潮州遇海难而被大明政府俘虏时,入华耶稣会士们却分别在澳门、广州和肇庆展开了对他们的大规模营救。由于明末来华的传教士人数有限,不仅中国学术界和宗教界对他颇为陌生,而且在国外也鲜有人对他作系统研究。法国前入华耶稣会士荣振华(Joseph-Deherg S.J., 1908-1990年,1936-1951年在华)于其1973年出版的《1552-1800年入华耶稣会士列传》[1]144中,将拉斯·科尔特斯神父列为第45号传主。其全文如下:

阿德里亚诺·德·拉斯·科尔特斯司铎,西班牙人。

诞生:1578年诞生于萨拉格萨教区,位于阿拉贡(Aragon)的陶斯特(Tauste)。

进入初修院:1596年5月2日。

到达:1605年6月22日到达菲律宾,1608年在比萨亚斯郡岛(Basayas)任司铎,1627年[注]本处有误,应为1625年。在广东海岸的潮州(Chanceo)翻船,在该省漂泊11个月有余。

发愿:1613年5月16日在巴拉帕格发愿。

逝世:1629年5月 日逝世于马尼拉。

有关他的沉船被俘事件和游记,见大英博物馆藏Slonne档案,手稿第1005号。

事实上,阿德里亚诺·拉斯·科尔特斯神父等人是于1625年2月间从菲律宾出发前往澳门城。他们的船上共有97人,大部分为西班牙人,也有葡萄牙人,甚至还有印度、日本和印度洋岛屿上的人。他们之中,也有两名耶稣会士和另外几名其他修会的传教士。他们在广东省的潮州海岸遇风暴而翻船,当时就有15人在海难中丧生。潮州府把其中的被俘人员当作“战俘”对待,认定他们是“海盗”。其中有12名被俘人员被解押至广州和两广总督府的所在地肇庆。当时正与中国政府谈判澳门拆城问题的入华耶稣会士陆若汉(Joao Tsuzu Rodrigues,1561-1633年)和瞿西满(Simāo da Cunha,1589-1660年)曾出面在广州和肇庆组织“营救”。由于肇庆都堂又决定将他们遣返潮州,故而他们在葡萄牙商船上躲了起来。在澳门人和入华耶稣会士们的多次斡旋下,他们才于1626年2月间返回澳门,在中国海岸漂泊11个月有余[注]《中国游记》,全书检索。。

阿德里亚诺·德·拉斯·科尔特斯神父的这部“游记”,即《中国游记》确实收藏在大英博物馆。但它长期以来,一直以稿本而存世。其实,这是一部非常重要的著作,不但是由于其时代较早,而且还是由于它涉及到的完全是中国广东省沿海地区。它在天主教传入中国的历史上,处于利玛窦世系之外,可以从侧面来证实利玛窦等人开创的中国传教事业的结果。它对于研究17世纪上半叶的广州海岸史,也具有非同小可的意义。

一 拉斯·科尔特斯神父入华的时代背景

如果阿德里亚诺·德·拉斯·科尔特斯(Adriano de Las Cortes)的长上未将他派往澳门传教区,那么他在那只圆头帆船中,又能作些什么呢?事实上,这艘既载有人员又装有大批银钱的船,于1625年2月的某个清晨,在中国广东海岸某个港口被撞碎。这对于当地的中国人来说,真是飞来之财。他们匆匆忙忙地打捞逃脱了海难的人,剥夺其财产并杀死了其中的某些人。这些麻烦还仅仅是个开始,漫长的一系列考验正在等待这位耶稣会士神父及其同伴们:由中国兵勇们指挥沿恶劣道路中的远行、在官吏们大堂上的出庭受审、在某些城市中被监视住处。经过长时期的烦恼和不安之后,整个事件在广州最终获得了解决。

这位耶稣会士由此而得出的经验,在未来几年中都富有教益。事实上,属于著名耶稣会士利玛窦神父世系的许多人,都认为有可能使整个中国接受基督宗教的归化。拉斯·科尔特斯拥有特权,同时又不幸地以一个普通外国人的身份来看待中华帝国。他遭受到了无数的痛苦:半裸体,几乎因饥饿而亡和被冻僵。他并不是一个具有进入中国的耶稣会士那样尊严的人,他远没有将两个民族之间的外交关系公诸于众,其稿本游记反映了中国人日常生活中的许多琐事,对于中国人的风俗习惯、祈祷仪式以及穿衣和吃饭的方式,都提供了许多细节和观察结果。但其游记于其生前从来未发表过,因为它是一个反传统派或一个反习俗成规人物的作品。在17世纪初叶,尽管许多西方人已踏上了中国领土,但他却撰写了一部不会使其长上们感兴趣的著作,至少是不符合这些长上们希望赋予中国的那种正面形象。拉斯·科尔特斯的《中国游记》却以一位人类学家的身份,基本上是选择了一种“非教诲性的”说教,冒险性地使之与当时欧洲收到的有关这些遥远地区的“新闻”相悖。我们应该说,这位40多岁的阿拉贡人并不平庸,其旅行路线、联系网络、身负的使命等经历,在1620年那样的背景下,当然会做为中国传教史上的一种反潮流的衬托。

1.阿德里亚诺·德·拉斯·科尔特斯神父是什么人

从保存在罗马耶稣会档案馆中的3年轮变制的档案来看,阿德里亚诺·德·拉斯·科尔特斯应该是于1580年诞生于阿拉贡省(Aragon)的陶斯特(Tauste)村。其父母为贵族,也是阿拉贡省韦斯卡(Huesca)城一位神职人员的侄子[2]712。他于1596年被接收进耶稣会。7年之后,进入了巴塞罗纳学院,并在那里完成了其艺术课和一年的神学课程。经过数年之后,阿德里亚诺·德·拉斯·科尔特斯实际上是去了一条与其兄长依纳爵·德·拉斯·科尔特斯(Ignacio de Las Cortes)非常相似的道路:他也是部分地由其叔父养大的,于1599年为到达新西班牙而加入了耶稣会。1603年,当依纳爵正准备从新西班牙赴菲律宾[3]672时,阿德里亚诺也向巴塞罗纳学院申请赴“印度”。他在致当时为菲律宾副省征募人员和搜集文献而返欧的奇里诺(Chirino)神父的信中,声称他要前去归化“印度人”,但要由其长上们决定他到底是应该去东印度还是西印度。

1604年6月,拉斯·科尔特斯既未被晋铎,又未结束其学业,便在塞维利亚乘船出发赴菲律宾。

他经过新西班牙后,于1605年6月或稍晚于1606年到达菲律宾。在1608年的菲律宾耶稣会教省的名录中,确实提到拉斯·科尔特斯刚于两年前晋铎。他如同其时代的许多教友一样,其3-4年的神学课是在新西班牙和马尼拉分别完成的。他在菲律宾,最早只在西班牙人中活动。到1608年,他在马尼拉学院任圣职就已有两年的时间了。他受到的这些培养,为他在更为艰难的米沙鄢海岛(Visayans)的工作准备了充分的条件。他在那里主要行使传教士的使命,特别是在菲律宾的萨玛岛(Sanar)的蒂纳甘(Tinagon)传教区工作。自从拉斯·科尔特斯成为蒂纳甘住院的长上以来,在菲律宾传教区组织改革的问题上,他坚定地支持由罗马过去在巴西所设计的那种模式:减少住院的数量,实行流动布道等方法。

2.拉斯·科尔特斯的中国之行

拉斯·科尔特斯的中国之行,在档案中留下很多踪迹。自澳门寄往罗马耶稣会总会长的年度报告,对他也保持沉默,在印度总督与里斯本的通讯中也如此。他在马尼拉和米莎鄢海岛上完成各种任务,却从未属于中国传教区。他本计划前往澳门,却由于航海中的偶然事故,而将其船舶抛在了中国广东的海岸上。他于1625年1月25日乘船从菲律宾出发赴澳门之事,难以详细稽考其原因。因为作者是这样开始其中国游记的:

澳门由葡萄牙绅仕和商贾居住。它是我主和国王在大中国海岸拥有的一座城市,距马尼拉有180海里。1625年,马尼拉需要向那里派遣某个人,以处理某件重要事务。它为此而要求耶稣会省会长阿隆索·德·乌马内斯(Alonso de Humanes)为他指定一位神父,使他能够与统治澳门的市政会的贵族们谈判。省会长神父为此目的而选择了我。这就是本游记叙述的,我直至返回马尼拉之前全部旅行的原因。

经过他遭到否决的1615年的中国之行之后,这次值得信赖出使中国的使命,确实代表着使他接触其长上并表明其全部忠诚的一次机会。阿隆索·德·乌马内斯与他很早就相识了,尽管他有一种喜怒无常的性格。拉斯·科尔特斯由于他的其他品德,始终被认为是耶稣会的一位优秀义工。无论如何,在马尼拉和澳门之间,宗教与商务关系都很密切。澳门是一个主教府的所在地,拥有一所耶稣会士学院,传教士们首先从那里出发赴中国内地,其后再赴远东其他地区。在此地,帆船贸易是以日本、广州、澳门和马尼拉之间的多种商业交流为特征。居住在马尼拉的所有有地位的人,无论他们是商贾、城市的行政官吏或耶稣会士们,他们都在澳门有经济利益,在广州采购的丝绸都要被运往那里,而且他们在澳门还与葡萄牙当局有许多重要事项需要解决。但拉斯·科尔特斯出使的目的似乎不在于商务。因为其目的在于加强马尼拉与澳门之间的政治关系。

日本自1623年德川幕府的一位新将军执政后,便严格禁止与葡萄牙人的贸易,中断了与菲律宾的关系,禁止西班牙人接近日本海岸。伊比利亚人传教的发展被认为是将日本纳入西班牙统治之下的一种手段。日本自1614年正式禁止基督教之后,大部分传教士都被驱逐到了澳门和马尼拉。1622年,在日本发生了长崎教案,共有40多名传教士于此期间死亡,其中既有日本人,又有西洋耶稣会士、多明我会士和方洛各会士。

在1620年左右,另一事件又使形势进一步恶化了。荷兰人在贸易交流中的份量日益发展。当拉斯·科尔特斯等人翻船时,中国人抓获了船上的欧洲旅客,并且把他们当作了荷兰人。荷兰人当时确实于1611-1620年这10年间,驶向亚洲的船舶比前一个10年多得多,欧洲各国在这些地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了。英国人进入了印度古吉拉特和波斯湾,荷兰人更多地是存在于科罗曼德尔海岸与东南亚。1609年之后,荷兰人在日本平户建立了一个基地;从1619年起,他们又进入了巴达维亚(雅加达);1625年,他们已经在印度尼西亚的多座城市割地经商。荷兰人的存在使海路变得远不如过去安全了,因为他们用尽了一切办法强行在那里立足。他们对某些港口实施海上封锁,攻击大商船以及中国帆船,逮捕为其国王服务的葡萄牙商人。澳门于1622年6月末被13艘荷兰船在两只英国船的配合下被包围[4]83-102。葡萄牙人于是便派耶稣会士骆入禄(Jeromimo Rodrigues,1567-1628年)前去向马尼拉请求采购大炮。荷兰人对澳门的包围失败了。拉斯·科尔特斯的游记是对葡萄牙人的胜利的回应,但同样也是对于另一次攻击的可能性感到不安,认为必须加强城市的防卫。由于荷兰人未能在澳门一侧获得成功,所以他们便于1622年真正进入了澎湖列岛(Pescadores),那里处于福建的厦门与台湾的中途,可以截断中国与马尼拉的贸易。他们确实满怀希望,即中国人能前来这个新的大本营经商,而使澎湖群岛能够取代澳门和马尼拉,在荷兰与日本的贸易中成为丝绸的集散地。这种强行介入同样还可以使荷兰人在福建漳州附近作某些侦察活动。不久,荷兰人面对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又从1623年起以进入台湾而巩固了他们的存在。由荷兰将军弗兰斯宗(Franszoon)与厦门的中国人之间签订了一项贸易协定,使双方共同在台湾经商,其条件是荷兰人离开澎湖列岛。荷兰人由此而定居于台湾岛的西南,即他们在桃园建造的工事附近。他们在那里占据着一种有利的地理位置,更便于与中国人和日本商人从事交易。

从此之后,马尼拉和澳门两座城市便受到了荷兰人存在的影响。特别是在1624年夏初,他们又一次在吕宋岛的马辛洛克(Masinloc)之南的翁达湾(Playa Honda)威胁到了西班牙[注]请参阅布莱尔(E.Blaire)与罗伯逊(J.A.Robertson):《菲律宾群岛,1493-1898年》,1909年版,第17卷第289—290页和第22卷第41页等处。。这种不安全的气氛以及与荷兰人的这种竞争,为澳门和马尼拉的繁荣带来了阴影,因为这两个港口在中国海的贸易中有着密切的利害关系。这两个港口都需要加强它们之间的互相联系,考虑保护其贸易的方式,特别是需要改进其防务。这一切对于澳门尤为重要。这两个城市也被置于一种非常脆弱的地位。拉斯·科尔特斯描述说,在澳门,弗兰西斯科·马士加路(Francisco Masearenha)出任第一位总督和将军(1623年7月-1626年7月),其任期的特征是出现了一系列事故。马士加路继1622年的事件之后,便加强了澳门的防务。1624年,一道保护城市的城墙工程已经顺利提前完成,一直到负责监视海岸线的中国当局对此深感不安并要求拆除它。澳门议事会同意服从这项命令,而总督却持相反的观点。拉斯·科尔特斯未曾提到澳门内部的政治反对意见。但他却提到了在1624年3月末,中国当局和澳门城一致同意部分地拆毁城墙,并立即着手开始拆城。中国当局由此而既不会失面子,城墙的重建也可以尽快开工。马士加路也主动地在澳门当地华人的指导下铸炮,果阿与北京很快地订购了这些大炮。当时明王朝正经受满族人的入侵,并于同一时代帮助它组织帝国的防卫。澳门的大炮以及炮兵都于1621—1624年送至中国北方以对抗满族人[5]119-135。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澳门人便指责马士加路在澳门修建城墙是无益工程,再加上某些商贾阶层的反对,便诱发了澳门1624年10月间的动乱,从而直到1626年,在很大程度上都遏制了马士加路总督的澳门计划的落实。

澳门与马尼拉都面对荷兰人的威胁、倭寇的侵犯以及各自的内部困难,从而决定暂时搁置自己的分歧以加强互相支援。我们由此可以看到,耶稣会士拉斯·科尔特斯神父的旅行肯定不会是一次简单的商务旅行。如果是单纯经商,那么马尼拉便会派遣其一名市政官吏、教团管理人员,或者是一名很有份量的商人。所以,拉斯·科尔特斯的出使是一项“重大事件”,属于“政府行为”,是一项将政治、司法、军事和外交行为结为一体的事件。我们知道,耶稣会士们有时也会在中国海介入经济生活,耶稣会士们在外交和军事事件中充当媒介人的角色也并不罕见。

二 拉斯·科尔特斯神父一行在何处沉船

澳门与马尼拉这两座城市为解决他们之间的事务,仅满足于一种简单的交换公文。1625年1月25日,德·拉斯·科尔特斯乘一艘叫作“领路的我主”(Nuestra Se ara de Guia)的帆船,由百余人陪同,其中主要是日本人,但也有葡属印度海岸水手、葡萄牙商人、仅有的6名西班牙人,还有某些女婢和仆从。拉斯·科尔特斯于其整个旅行和居住期间,都由一名黑人仆从陪同,他称之为“我的小黑奴”。

正如拉斯·科尔特斯于其《游记》中所声称的那样,其船沉没在Chauceo,他后来又称之为Chauchiufu,也就是潮州府,也就是“大中国的一府”,地省广东省[注]拉斯·科尔特斯:《中国游记》第1卷,第26页:“我们沉船省份是Quancheu,即西方人所说的Canton(广州)。。他的这一目的地是一次偶然事故的结果。因为西方人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在更靠西部的广东省的港口,或者是在更靠东部的福建港口登陆。但这位耶稣会士却未曾在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更加熟悉的Chincheo(即福建的漳州府)失事,他对此还耿耿于怀:“我们确实不是在漳州府沉船,人们一般都从那里前往马尼拉;我们失事于一个其村庄完全被很无知和蒙昧的中国人居住的地区”[6]3。

在当时的葡萄牙和西班牙文献中,Chincheo确实相当于“漳州”,即与马尼拉保持大量贸易关系的福建港口城市。所以,他经过的中国地区中最清楚的一个就是广东省的“潮州府”(他称之为“潮州王国”)。拉斯·科尔特斯正确地为该州定位:位于广东和福建之间的一个府,其南部以大海为界,东部是福建漳州府,北部是福建汀州府。潮州府的海岸约有100公里,其北部是莲华山。山海之间是一片山麓,最后结束于一片低洼平原。当时该地区人口稠密,使那位耶稣会士大为吃惊。那里的气候“温和地热”,没有干旱季节,高山上的气温比较清爽。气候制约了该地区的农业生产,那里几乎生长所有的作物,每年三熟(两季水稻和一季小麦)。那里还有种类繁多的热带植物。但潮州却与厦门、漳州或广州相反,它并不是一个注重与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贸易往来的地区。所以,当这里的中国人发现拉斯·科尔特斯神父这些陌生人穿过他们的乡村与城市时,感到非常惊讶。

在那位耶稣会士及其同伴们的旅行路线中,还提到了许多地点,我们仍然可以对其中的某些地区考证清楚,其根据应为两种因素。首先,拉斯·科尔特斯神父于出发前未受过任何汉语语言训练。为了考证这些地名,必须考虑到语音的讹变,这是在16世纪西方人聆听汉语发音时的常见现象。其次,拉斯·科尔特斯神父于其游记中,在拼写汉语名词术语时,没有以固定的方式转写汉语方言对音,甚至为指同一地点而使用了不同名称。例如,他将中国的行政单位“州”,有时写作cheo(州),有时却又作“王国”(royaume),而且是没有规律地乱用。他沉船于潮州的今汕头附近,位于一个被拉斯·科尔特斯称为Chingaiso的地方,应为“靖海所”的对音。翻船中的部分人员当场死亡,还有一部分在当地中国人抢劫他们的财物时毙命。但有一大部分都离开了靖海所,前往潮州府(Chauchiufu),一部分人乘小船逆韩江而上,还有一部分人在附近步行逃亡。我们由此便可以认为,他们穿过的Toyo城只能是澄海,位于韩江三角洲上。那些被中国俘虏的人,曾多次在潮州府出庭受审,最终被押解到了距那里有几古里远的一个地势很高的地方蓬州所(Panchiuso),并在那里被囚禁3个月。这段路程比从靖海所到潮州府之间要好走许多。拉斯·科尔特斯神父还穿过了Amptao(南澳?)。如果考虑到他们行走的距离不太长,那么Amptao就应该相当于韩江村(Hantangxun)、蓬州所即相当于坪溪村(Banjiashe)。这些被俘人员们走过的最长的一段路程,便是他们前往广州的那一段,他们的案件也在广州结案,其游记中对这一切都未提供许多细节。

三 拉斯·科尔特斯神父的《中国游记》的出版过程

拉斯·科尔特斯神父的《中国游记》是他在华居住近一年时间的产物。在他之前,16世纪那些定居在马尼拉并经常在广州经商的葡萄牙商人,有关中国的记述,曾有所中断。继他们之后,便是意大利耶稣会士们的传教区,以利玛窦和罗明坚为代表。由于他们在澳门建立了布道机构,所以他们的资料是比较可靠的。在17世纪的前10年,他们奠定了耶稣会中国传教区的基础,并标志着耶稣会士们在北京取得的成功;在此后的年代中,则出现了在基督徒们适应中国风俗和礼仪问题上的辩论与犹豫。如果说入华耶稣会士们于1962年左右已在中国稳定地立足,那么拉斯·科尔特斯一行有关中国资料的价值,就在于他们与震撼了耶稣会的那场中国礼仪之争完全无关。它所描述的,是中国明代一个经济和社会现实发生深刻变化的时代。

《中国游记》的西班牙文本是以一种非常轻快的文笔写成的。它不是一部根据逐日杂记而写成的游记,而明显是在他返回马尼拉之后,于1626-1629年(他逝世的时间)之间一气呵成的。他于其游记之末,提到了其同事明坚一松田Miguel Matsuda于1627年5月27日返回马尼拉的情况。因此,拉斯·科尔特斯在这一时间,仍沉浸于其写作工作中。为写成这部共174页正反两面的游记,他没有更多的供自己支配的时间,因为他当时身体并不好,于1629年便逝世了。其手稿终未杀青,突然间于第174页背面一个句子中间中断了。我们不知道他究竟是写到此处时便逝世了,还是其下文已丢失、遭盗窃或委托另一个人去审读而未归还。

无论如何,这部游记是由两部分组成的。第1部分共占据全部手稿的四分之三,主要是叙述他们在中国广东海岸的沉船过程、遭到抢劫的不幸,特别是他们在葡萄牙人与中国人调停之后的迁移过程。这部分占据了全书的1-12章。直到第24章,作者又叙述了12名被中国人抓获的沉船遇难者离开潮州而到达广州的过程。作者于其中利用多章文字记述了广东省海岸地区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其记载内容非常广泛,从小农到丝绸商贾,从兵勇到贫苦的渔民等。

拉斯·科尔特斯神父稿本游记的第2部分主要是一本带有释文的画册。作者在这第2部分的导言中指出,他曾请在马尼拉的一名中国画家完成这一组中国笔墨画,以说明他于其游记第1部分中描述的中国人日常生活中的主要因素。这些素描画的释文都参照其《中国游记》的各章记述的内容,并且是对第1部分内容的诠释。其第2部分的下文是有关对于“在中国存在的福音与基督教团的光芒”的发展。但这部分本来应包括3章,现在只存有一章。

当拉斯·科尔特斯将其《中国游记》上呈马尼拉的长上们的时候,他们指责他对于“在大中国存在的基督教团”,却几乎没撰写什么内容。他作出了反驳,声称他“从未进入可以发现基督之光的地方”。他还反驳说:“如果我观察到的一切赋予了我把它们写出来的勇气,那么我未见到有关基督教团的情况,却使我失去了任何利用其他人的描述而谈论这一切的勇气。我也觉得,这特别涉及到了那些亲自写作有关基督教团的人”[6]172。

这位耶稣会士神父于其《中国游记》中承认,他曾大幅度地从其在华的同教教友们的著作中,汲取了丰富素材。所以,当他撰写有关于1625年在西安府发现的大秦景教碑的段落时,便逐字逐句地转引了其教友李玛诺(Manuel Diaz)致其罗马长上们的一份年度报告中的文字[注]《李玛诺的年度报告》,1625年5月1日写于澳门,见罗马耶稣会档案日本—中国第115号,第91页正面。。

毫无疑问,拉斯·科尔特斯在赴华之前,曾阅读过某些资料,特别是马可·波罗的书、若望·德·巴罗斯(Joāo de Barros)[7]、多明我会士达克鲁斯和奥古斯定会士门多萨的著作[8],这甚至都是他很熟悉的著作。这些著作对他有关中国的记述,产生了明显的影响,他对于中国的描述也仅局限在前人记载的领域:对中国的全面描述、官府衙门、城市地理、排楼(凯旋门)、鱼鹰(鸬鹚)捕鱼,以及某些神话预言文学的内容。这些都是在他之前的几乎所有西方中国游记中的老生常谈。我们有时很难确定这些抄袭和互相反复抄袭的内容,究竟是出自哪一部更为古老的著作。拉斯·科尔特斯对中国的描述大多引自传教士们的资料,他熟悉当时的文化,是耶稣会的一名好学生,潜心阅读过耶稣会名人传记以及他们的传教史,甚至还反复阅读过耶稣会士们的年度报告。

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其游记形成了有关这个时代中国日常生活诸多方面的资料宝库、其司法与严厉的惩罚、宗教及其信仰仪轨、不同社会等级的食物与衣着、房舍装修、船舶建造、行医实践。

如果仔细研读拉斯·科尔特斯神父的《中国游记》,那就会发现,作者早在他于新西班牙居住时,便向从东方和中国返回墨西哥的商人作调查,也可能是通过他能够得到的一切著作而开始搜集有关中国的资料。他在马尼拉居住时,也向那里的华人和马来人社团作调查,所以他的游记中夹杂着许多马来文词汇。他始终声称这全是他直接考察的成果和自己亲自得到的资料。所以,其中确有历史学和人类学价值,是不容置疑的。其游记的准确性和质量,使人将此书远远列于近代其他已知文献之首。

《中国游记》一书,在拉斯·科尔特斯生前从未被付梓刊印,甚至在18和19世纪也始终存在。但它却被多位史学家所熟知。在1963年出版的贝利(S.Bailly)、布罗代尔(F.Braudel)和菲利普(R.Philippe)的《当今世界,历史与文明》中,我们可以发现从拉斯·科尔特斯稿本中借鉴了有关中国人日常生活的草图。布罗代尔稍后于其著作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15-18世纪)》中的《日常生活的结构》中,在有关中国的农业、食物、衣着或动产方面,又多次引证了这部稿本著作。1973年,荣振华(Joseph Dehergne)神父借助一篇小传,宣布米莉叶特·蒙贝(Juliette Monbei)即将出版这部著作[9]240,254—256,276。1991年,比阿特利斯·蒙科推出了此书的西班牙文本,并附有前言和注释[10]144。后来,葡萄牙史学家曼努埃尔·洛雷罗(Manuel Loureiro)又选译了其中的一章,发表在有关16和17世纪的葡萄牙人与西班牙人的中国观的文集中[11]159-167。

2001年,法国出版了该书的法译本,由帕斯卡尔·希亚尔(Pascale Chiar)作序,由法国高等实验学院的研究员朱莉亚特·蒙贝译自西班牙文。蒙贝是年鉴巨擘布罗代尔的亲密合作者,曾出版过《罗德里格·德·维维诺(1564-1636年)论日本、西班牙和印度的善政》[12]。他将拉斯·科尔特斯的书译作法文。其实,这是一种再创作,他是根据保存在英国大英博物馆中的原作者稿本翻译的。全书的第一部分是拉斯·科尔特斯的《中国游记》,第2部分是他绘制的有关中国人日常生活的图案。

四 《中国游记》一书的基本结构

《中国游记》共分两卷。第1卷是《中国游记》的记述文,共分32章。

其中第1-4章是记述拉斯·科尔特斯神父一行从潮州翻船、被当地中国人抓获和遭受审问的过程。其中重点描述了他们在靖海所的遭遇,特别是有关中国人的衣着打扮及其服饰的特征。第5-6章叙述了被俘人员被从靖海所(Chingaiso)押解至澄海(Toyo)的过程。其重点论述了广东人吃狗肉与驴肉、沿途押解他们的人的情况。第7-9章记述了他们被从澄海押解到潮州府的情况。文中特别记载了潮州一带最著名的事物、潮州府官员再次开庭审讯被俘人员并向他们提出各种问题、潮州和尚们宴请被俘者们、有关中国神祇的某些资料。第10-11章记述了被俘人员到达潮州的蓬州所、有关广东大堂鞭笞和打板子的惩罚、广东中国人的迷信和宗教信仰、祭祖及求神、墓葬等方面。第12-14章是论述被俘人因其服装和食物而在潮州地区引起的麻烦、几名被俘欧洲人几乎被老虎吞噬、明朝驻广东的军队及其士兵等问题。第15章是论述中国广东人的文化生活的,如文字、儿童、学校、科学和科举制。第16-21章是论述中国广东人的物质生活的,如中国的肉类、鱼类、果疏、酒、醋、油、橄榄、腊、黄金、白银和该省的其他商品、财富、富裕与贫穷等。第22章是论述广东官府治理当地情况的,如广东官吏的审案过程等。第23-24章论述了中国广东人的体貌、气质和习性、许多有关中国人的具体描述。第25章是记述被俘人员被从潮州押赴广州的全过程。第26章是记述欧洲人为谋求释俘而在澳门展开的活动、潮州知府Tavia和官员顾先生(Goucia)的相继死亡。第27章记述了欧洲人为争取被俘人员的释放而在广州展开的活动,在潮州出现了有关他们的新事件,产麝香的动物。第28-29章论述了欧洲人获得了特许证,才使被俘人员释放,人员及最重要的物质都被运往了广州,广州城的某些情况。第30章论述了中国特别是广州的建筑。第31章讲述了广东省的刑部官员传多名被俘人员出庭受审,其中包括两名被俘人员以及靖海所的一名官吏。第32章叙述了携带特许证的被俘人员自由地离开广州,首先前往澳门,然后再返回马尼拉。

《中国游记》的第2卷是对第1卷介绍的重要事件与物品用线图所作的诠释。其未完成部分论述了《福音之光》和中国基督徒,以及《福音书》中对大中国之预言历史等多项内容。可惜或者是由于作者未杀青,其底稿或已经遗失、或被人借阅未还、或者是作者仅列出提纲而未写成。

《中国游记》对于潮州府、肇庆府的描述着墨最多,笔者将于下文作简单介绍。

(未完待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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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赞普拉诺(F.Zambrano).墨西哥耶稣会传记—传目辞典:第5卷[M].耶稣会出版社,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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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拉斯·科尔特斯.中国游记:第1卷[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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