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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比较视角下的教育公平探析

2011-04-08郑州轻工业学院党委宣传部河南郑州450002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1年7期
关键词:公平教育

马 寒(郑州轻工业学院 党委宣传部,河南 郑州 450002)

社会比较视角下的教育公平探析

马 寒
(郑州轻工业学院 党委宣传部,河南 郑州 450002)

教育公平的实质是保障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平等地享受国家教育资源。大力推进教育公平,既是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体现,又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性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优化完善教育资源配置方式,提高教育的供给能力,已经成为推动教育公平、提升整体教育质量的必然路径选择。

社会比较;教育公平;义务教育;高等教育

一 教育公平的本质内涵与价值体现

对于教育公平的追求一直是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实现的重要标志。所谓教育公平,是指社会民主化进程中个体或不同群体在享有教育资源、接受教育服务时,拥有同等的权利和机会,处于同等的地位。是全体民众无论阶级、民族、种族、智力、贫富等,一律享有均等受教育的权利。[1]P385一般意义上讲,教育公平包含有三个层面的内容:教育起点公平、教育过程公平、教育结果公平。起点公平是指每位受教育者享有均等的教育机会;过程公平是指受教育者在接受任何层次的教育中,均等地享有教育形式、教育内容、教育质量、教育评价等方面的相同权利;结果公平是指受教育者在教育结束时享有公平的教育评价。从本质上讲,教育公平是人权平等在教育上的基本体现,是每个人在教育上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平等对待。

由于传统的教育制度有利于享有特权的社会阶层,因而,教育公平作为现代教育基本理念,具有鲜明的价值指向。教育公平体现了正义性。人权的普适性要求每一个人都应受到公平合理的对待。然而,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同、政治享有权的不同以及国家、种族、阶级等外在因素的存在,人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或阶层,有着高下、贵贱的区别。因此,人权也变成了有限制或有条件。教育公平要求打破这种限制,倡导权利的均等,成为了社会正义性的重要体现。教育公平体现了人的发展权。发展权最早是由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委员卡巴·穆巴耶在1970年提出,并在1979年第三十四届联合国大会上得到确认:发展权是一项人权,平等发展的机会是个人的天赋权利。人的发展必须是在接受良好教育,全面提升思想素养、文化水平和科学知识的基础上的发展,没有公正平等的教育,人的发展将无从谈起。教育公平具有推进社会公平的社会功能。教育提升了人的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了参与社会公平竞争的机会,一定限度地减少了社会的不公平性,这体现了教育的“公平化”职能。[2]教育公平、教育民主化的核心是“教育机会均等”,它与社会管理的公平性和民主化具有同等诉求。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在本质上讲就是推进社会公平。

二 教育不公平的现实表现及其成因

(一)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不公平

1.“择校”成了教育的常态,损害了教育的正义性。到本世纪初,我国各省市已基本实现了普及义务教育,但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实际存在,直接导致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教育格局不均衡的状态。城市与乡村、城市内不同区域间的义务教育办学实力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因此,在这种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时候,选取优质的义务教育学校就成了一种教育常态。在“择校”竞争中,经济实力强、社会关系好的家庭获得了优先选择权。经济条件有限、社会关系薄弱的家庭则被排斥在选择优质学校的范围之外。

2.教育的高收费、乱收费,背离了教育的公益性。“择校”风气愈演愈烈的直接后果是义务教育的高收费和乱收费。从教育的属性上讲,义务教育不以经济收益作为办学目标,更多的体现为公益属性。可是对优质学校选取的存在,必然出现“托关系”、“走后门”等现象,高收费、乱收费也就不可避免。从国务院纠风办获悉,2009年全国共查处义务教育高收费、乱收费问题涉及金额 4.1亿元,已清退 2.45亿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3530人。义务教育的高收费、乱收费不仅背离了教育的公益属性,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予以清理和遏制。

3.弱势群体子女求学难,违背了教育的普惠性。早在1986年我国就确立了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但直到2008年,真正的免费义务教育才得以实现。但由于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城乡二元体制政策已造成了城市与农村的巨大差距,弱势群体所支付的教育支出,依然占家庭经济支出的比重较大。子女求学难、辍学率高依然是义务教育阶段较为突出的矛盾。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对辽宁、吉林等6省14县的17所农村初级中学进行的一份调查显示,学生平均辍学率超过40%。[3]与城市义务教育相比低入学率、低升学率、高辍学率是农村义务教育的显著特点,再加上农村人口基数大,这就意味着还有上百万的农村适学儿童不能如期走进课堂而过早地成为了社会“劳动力”。

(二)高等教育阶段的教育不公平

1.高考加分、自主招生政策的无序,加剧了教育起点的不公平。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特长生加分、各类比赛加分等加分形式在当前高考招生中普遍存在,这原本是为了鼓励学生创新发展和民族考生平衡而设立的项目,但在具体实施中却背离了初衷。再加上自主招生、校长推荐制等招生形式的出现,更加剧了高考招生中的人为因素。各种招生腐败和弄虚作假情况层出不穷。社会学家费孝通曾对中国社会结构与西方社会结构的差异进行了比较。他认为中国社会是一种差序结构,每个人以自己和家庭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宗法色彩浓厚的人情社会;西方社会是一种团体格局,不同的社会团体相互抗衡与制约,形成了公民社会。不幸的是,经过了三十多年的市场化改革,人情依旧在以种种方式调控着权力的运行。[3]所以,以放权为导向的高考制度改革无可避免的产生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

2.高等教育资源分配不平衡,加剧了教育过程的不公平。就目前情况分析,高等教育资源分配不平衡主要表现为:教育经费总体投入不足、生均经费支出差异明显、区域分布不平衡、公办与民办之间分配不平衡、高等院质价不统一等。处于不区域、不同属性、不同院校甚至同一院校不同专业的学生所享受的教育资源也有相当的差异。总体来讲中西部高校学生生均占有教育资源明显低于东部和国内一线城市高校。以生均分配为例,2004年,全国普通高校生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4929元,最高的是北京为30634元,最低的是贵州为8103元,两者相差高达3.8倍。[4]这种资源分配不平衡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受教育质量和学业水平,使他们在受教育过程中明显劣于其它区域高校。

3.高等教育评价机制的人为化,加剧了教育结果的不公平。大学生就业从某种程度来说是教育过程的延续,也是检验教育效果的重要标准。一般来讲,当教育成本的付出与社会收益相符合时,人们就会认为所付出的教育成本是值得的,就会产生教育公平感。反之,就会产生教育不公平感。衡量个人的社会收益一般用就业时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来作评判标准。[4]而由于大学生就业前所处的教育环境和生活环境的非社会性要求,使得他们在毕业时所拥有的社会资本是有限的。这使得城市大学生要比农村大学生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由于缺乏社会资本的支持,就业过程中机会的不均等、就业的艰难和教育评价的不科学也增加了教育结果的不公平。

三 推进教育公平的途径

教育公平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教育平均”,不是整齐划一、毫无差别的,更不能将教育公平理念僵硬化、绝对化。在笔者看来,推动教育公平就是采取保障措施,合理缩小区域、层次、规模、质量等方面的差距。

(一)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公平的促进策略

1.义务教育要突显教育的义务性。在推进教育公平化的过程中,尤其要注重把农村教育作为重点,以加强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为主线,不断缩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的差距,保障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突出义务教育的义务性。[5]P79从目前情况来看应着重加强三个方面的建设:一是强化政府责任,建立强有力保障机制。政府应成为义务教育的第一责任人,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实现“保安全”、“保工资”、“保运转”的三保目标;二是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如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教师素质提高工程、职业教育“双百”工程等一系列工程。进一步改革义务教育岗位设置和绩效工资等,用优越的条件留住学生不掉队,用有效的保障留住优秀教师不外流。同时,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让义务教育政策真正成为惠民政策。

2.义务教育要体现教育的公益性。公益性是义务教育的基本特征,解决好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众子女上学问题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基本要求,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集中体现。一要加大城乡义务教育对口支援力度,建立和完善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交流合作机制,使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惠及义务教育薄弱区域。二是加大对农村贫困群众的资助扶持力度,增加他们的财产性收入,解决后顾之忧。三是大力开展“希望工程”、“蓓蕾计划”等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加入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行列中来。

3.义务教育要体现教育的普惠性。义务教育要体现普惠性必须有针对地向农村、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倾斜。通过各种保障性措施,为农村适学儿童和在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创造良好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和环境。一要建立义务教育服务的保障体制,打破户籍观念,合理分解就业难问题。二要坚决取消借读费等歧视性收费政策,鼓励公立学校接受流动的农民工子女。三要积极探索灵活的办学模式及管理办法,为农民工子女提供良好的义务教育环境,真正保障弱势群体子女都能得到应有义务教育。

(二)高等教育阶段教育公平的促进策略

1.加快完善高等教育招生政策,保证招生入口的公平性。2010年 11月,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下通知,从 2011年秋季起将取消省级奥赛、科技创新大赛获保送资格的项目,调整了体育特长生加分的项目数量,这是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具体体现,对推进学生健康发展和提升教育公平有着积极的引导作用。但这显然是不够的,真正保证高考招生公平还有很长路要走。具体来讲至少有两个方面的措施值得思考:一要改革高中分设布局。进一步改变城乡二元教育格局,打破城市垄断局面,加强农村高中、职业高中等基本建设,提供更多的入学机会;二要改革高考招生录取制度。改变计划招生模式,适量向教育欠发达省市、人口大省市倾斜,改变各区域间录取分数线过度不均衡的局面,逐步过渡到大致按照考生数量平均分配各地招生名额,保证招生过程和环节的公平性。

2.加强教育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监管,保证教育过程的公平性。过程的公平是教育公平的中心环节。大力推进高等教育过程的公平,首先,需要在综合考虑地域性、历史性、层次性的基础上,着力加强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实现教育体制创新,推进教育的均衡发展;其次,要加大高等教育的投入,保障高等教育的供给。如建立高等教育共享机制,扩大高等教育资源的流动,使优质的教育资源能被其它高校所共享;第三,要完善支付转移和各项优惠制度,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教育支持,有计划、有步骤、分区域、分梯次地推进教育的过程公平。既要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又要保障公民受良好教育和深度发展的权力。

3.改革高等教育评价机制,保证教育结果的公平性。高校的生命力,从根本上讲不在于规模、地理位置、办学效益等外部因素,最重要的是在于能否培养合格的人才,能否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如果没有一套科学的评估管理机制,很难想象会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高质量人才。一要转变传统的人才评价模式。传统人才评价模式以学校(普通高校还是重点高校)、专业(热门专业还是冷门专业)、地域(边远省市还是重点城市)等为评价标准。传统人才评价模式过份重视外在客观条件,而忽略了人的能动性,把人的因素放在了较次的位置上,这是显失公平的。当前,应大力提倡人才评价模式的多元化。二是提倡终身学习制,改变一考定终身的教育模式。探索建立动态的、多元的、弹性的评价机制和认证制度,促进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有效连接,保证校外教育有效性,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的覆盖面和办学活力。使没有接受正规高等教育的人才也能得到社会的公平对待。

[1]张念宏.中国教育百科全书[Z].北京:海洋出版社,1991.

[2]董星.教育公平:学习化社会建构的主导价值取向[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3):88.

[3]马乐进.17所农村初中调查报告[N].中国青年报,2004-06-14.

[4]郑利霞.大众化背景下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问题、根源和对策[J].教育科学,2007,(10):80.

[5]蒋笃运.和谐教育及其构建[M].郑州:大象出版社,2009.

C40

A

1673-2219(2011)07-0176-03

2011-04-10

2010年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河南省高等教育服务质量提升研究”(项目编号B753)。

马寒(1979-),男,河南商丘人,郑州轻工业学院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大学文化与大学德育。

(责任编校:王晚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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