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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化叙事的公共意识形态论

2011-04-03李胜清

东疆学刊 2011年2期
关键词:个人化公共性话语

李胜清

□文学研究

个人化叙事的公共意识形态论

李胜清

个人化叙事是一种新的公共性表意模式。作为一种功能性的公共意义模式,它主要指涉个人与公共历史的互动关系。在性质归属上,它是一种以审美形式呈现的个体性的意识形态。在比较语境中,它表征着女性主义话语的伦理立场。在主题选择上,它言说着日常生活的公共历史意义。它本质上是一种文学公共性的无意识存在。

个人化叙事;公共意识形态;女性主义话语;公共历史;无意识

个人化叙事究竟是一种纯粹的私人性的叙事还是与公共意义空间有着深刻的牵连关系,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学界,如果从一种深层语境来分析,我们有理由认为,个人化叙事实际上是一种别样的公共意识形态,断言个人化叙事依然分享着某种性质的公共意义,并不意味着用以往那种宰制性的公共历史叙事来对它进行定位,在一种非连续性的意义上,以往那种叙事方式正好构成了它所要解构的目标。换言之,个人化叙事所要解构的只是那种特定的已经趋于集权化与专制化的叙事方式而非公共问题本身,就此而言,公共性质的意义表达仍旧是其关切的重要对象,区别仅仅在于,个人化叙事对于这种公共性主题,不是采用以往那种立足于集体立场来加以直接描述的方式,而是从个人立场来观照,并根据其对公共性主题的亲历性体验与情感态度来言说自己对于公共性主题的看法,从而间接地表达出一种个人视阈中的公共性价值态度。从总体上看,它在解构以往那种同质化的忽略个人因素的实体性公共意义模式之后,建构了一种新的公共性意义模式,即由个人与公共历史的互动关系所形成的既关乎个人感受又指涉公共问题的功能性公共意义模式。它在表征形式上是个人性的,但就其内容性质而言却又是公共性的。

一、个体性意识形态的审美辩护

马克思主义考察观念意识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必须详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条件,然后设法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私法、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1](39)也就是说,对于任何一种思想观念表现的社会性质的判定,都应该从其得以生成并立足于其上的那种物质条件中去寻找,而对于个人化叙事来说,情况也不例外。

个人化叙事作为一种创作经验不只意味着某种形式技巧的问题,在它的内涵方面还表征着一种思想观念与历史意识的问题,即价值意识形态的问题。个人化叙事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的社会转型之际,对中国而言,这个时间段恰恰是以往那种单一的国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关系向多样化经济关系与所有制形式转型的时期,各种非公有制经济关系、民营经济关系以及个体私有经济关系逐渐祛除自身的非法身份而获得了体制性的认同与接受。随着个体经济关系的合法化,其相应的思想形态与观念表达也获得了文化上的自足地位,而个人化叙事观念与审美价值实际上就是在这种思想解放的语境中生长起来的,因此,它的存在本身就表征了一个巨大的公共历史事实,即社会物质、经济关系的革命性变革这一历史运动。根据马克思的分析,“在不同的占有形式上,在社会生存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的、表现独特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2](611)具体来说,个人化叙事在个体私有经济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意识形态诉求,作为一种个体性的价值观念它主要由个人的生活经验、情感态度与道德倾向所构成,也就是说,个人化叙事已经卸载了自身作为那种集体性价值理想的代言人角色,并回归个人自身,充当了个体性经济关系与道德取向的守夜人与思想镜像的角色,有论者描述了这种具有市民社会色彩的个体性意识形态的产生过程,“市场经济创造了一个市民社会,这个阶级带着它的生命活力和最原始的拜金主义慢慢苏醒,尽管它尚未明确地形成自己的价值理论,并进而提出政治和文化的要求,但已经在试图寻找文学中的代言人。他们从实际的利益出发,要求着自己的私人性,对‘自由、平等、公正’等等曾经被知识分子赋予理想激情的字眼加以最粗鄙的解读,进而积极地反抗着传统文化和僵硬的国家体制的控制和干预。”[3](176)对于个人化叙事来说,它的意识形态发展经历着从反抗体制性意识形态叙事到建构自己独立的个体性意识形态诉求的转变,这种个体性意识形态实际上就反映着市民阶层的文化需要、人生态度、情感意志以及经验倾向。随着市民社会关系在中国的日益成熟以及市民阶层的大规模出现,表达他们价值诉求的个人性意识形态也逐渐成为当下中国历史的一个重要思想领域,而个人化叙事也在一种显学背景下以审美实践的形式实践着市民阶层关于自我的价值设想、建构着自我身份的审美想象、言说着自身的历史正当性以及阐释着关于社会的基本看法。

个人化叙事作为个体性意识形态的感性呈现,不但反映着市民阶层与一些知识个体的思想观念与价值理想,而且作为一种具有很强实践色彩的感性意识形态形式,它的公共性意图还表现在它对于整个社会结构的反作用方面。作为市民阶层生活条件的思想映像与审美表情,个人化叙事的价值目的本质上就是建构一种成熟的个体性意识形态体系与合法化的个人生活秩序,为此目的,它不但要极力颠覆那些阻碍达成这一目标的叙事观念与思维模式,而且要极力形成一种有利于个体性价值观念发展的舆论环境与精神气候。在此问题域下,我们发现,个人化叙事关于自我经验的极端书写与自我体验的深情呵护实际上都是一种促使自我合法化的叙事策略,其目的就是从社会心理与行为方式等方面构成一种总体性的个人性生活框架与价值逻辑,以便为个人性的物质条件与经济基础寻找正当性依据以及为它们的进一步扩大与深化提供道义支持。而这样做时就势必牵涉到对其他价值观念及其叙事方式的评介,根据当下个人化叙事的主导倾向,它对于其他的价值观念,特别是那种集体性的叙事观念显然是持否定态度的,而否定的目的当然是为了从精神层面促使一种成熟的市民阶级、个人性意识以及新的个人主体性的出现。但是,很多个人化叙事者却误读了自身,他们恶意地放大了自身的意义,致使自己陷入了自我悖论与自我解构,使得本来具有积极意义的个人化叙事在说出部分真理的同时也遮蔽了部分真理,原因就在于他们的极端化个人立场以及对于自我作为公共性身份的轻佻态度。即便是在这种最坏的情况下,个人化叙事依然可以被指认为具有一种公共性的意义身份,即一种相对于积极公共性意义而言的恶劣的个性化叙事或伪个人化叙事。

詹姆逊曾经得出结论说,“审美行为本身就是意识形态的,而审美或叙事形式的生产将被看作是自身独立的意识形态行为,其功能就是为不可解决的社会矛盾发明想象的或形式的‘解决办法’”[4](67~68)。就此而言,严格意义上的个人化叙事之所以会具有公共性意义指涉关系或者说产生公共性的意义效果,是因为它不但表现为某种效果,而且更表现在它的叙事行为本身方面。

二、女性主义伦理话语的历史在场

在个人化叙事的版图中,书写女性身份认同、伦理诉求与性别意识的文本构成了一个相当重要的部分。作为对抗公共性叙事与男性叙事的一种表意模式,女性个人化叙事承担着一种二重化的知识使命,即通过去公共化与去男性化的并案处理来建构女性主义伦理话语及其身份意识的历史在场景观。因此,对于女性个人化叙事而言,建构一种与男性话语以及其他自律性意义秩序、具有对话关系和张力关系的独立的知识谱系就成为其置身于公共生活领域的独特诉求,而它所可能生发的公共性意向也正是通过这种反抗、建构过程及其结果获得对象化实现的。

在以往的公共性叙事与男性话语模式中,并非没有女性的认同意识,但是基于这些叙事所赖以命题的基本逻辑框架,相形于女性而言并不是自律性的,而是他律性的,所以女性的身份意识与主体意识就总是被“殖民”的客体性存在,她们基本上没有走出一种亚文化身份的意义边界。为了还原性地建构女性的社会身份并塑造自我的在世形象,女性必须从自我的立场来书写自我,而不是像以往那样总是在男性的想象镜像中被装置化,也就是说,女性首先就必须逃逸出男性的定义模式而置身于一种宰制话语体系之外,女性叙事理论的创始人之一西苏就是在一种反抗男性话语的意义上赋予了女性叙事以无限的可能性,“要给女性的写作下定义是不可能的,而且永远不可能。因为这种实践永远不可能被理论化、被封闭起来、被规范化——而这并不意味着它不存在。然后它将总会胜过那些控制调节菲勒斯中心体系的话语。它正在而且还将在那些从属于哲学理论统治之外的领域产生。”[5](197)应该说,在一般意义上,女性叙事绝不是不需要被理论化和规范化,而是说它要寻找一种属于自己的理论话语、价值规范以及表述方式,而不是寄寓在男性逻辑下以获得一种被男性建构起来的身份,它可以容忍自身相对于男性话语的他者身份,但不能容忍相对于自我而言也是一种他者的身份存在。“我是谁”、“为谁写”以及“怎样写”对于女性个人化叙事来说,不是应该由男性或其他具有公共性话语嫌疑的规则来框定,而是应该由女性自己的话语实践以及叙事模式来获得支撑。也就是说,女性个人化叙事所根本反对的并不是一般意义的男性经验或公共性主题,它的本质目标是反对那种公共体制与男权话语体制,它所想建立的不是一种依附于以往逻辑视阈的反抗逻辑,而是一种与以往逻辑根本没有交集的反抗逻辑。正是在这样的提问方式下,女性个人化叙事就完全杜绝了对于公共经验的关注,她们采取一种背对历史与社会的做法,逐渐退隐并蛰居于自己特有的女性内在世界以书写关于女性自我的传奇、神话与“空白之页”。

撇开公共历史与男性话语逻辑的宰制之后,女性个人化叙事开始了重建自我私人与女性历史的话语征程。由于女性在男性所主导的公共历史中原本是没有历史身份的,或者说只是一种亚历史的存在物,所以为了凸显自我的身份意识与主体意识,她们总是选取一些能够直接经验的个人记忆作为自我历史的基本素材,而这已经具有了改写历史的意味,“她们开始试图撰写一个关于历史不是这样而且从来没有这样的反历史的神话。”[6](282)抹去男性化的公共性历史身影,在另一层意义上,就意味着消解了女性以往的失真形象与历史记忆,男性历史叙事的终结就意味着女性历史连续性的开始建立,这就重新为女性建构自己的伦理话语与社会位置提供了前提条件的便利。不管是赵枚的《高阳公主》、须兰的《红檀板》和池莉的《凝眸》等等关于女人本身的生活历史,还是徐小斌的《羽蛇》、张洁的《无字》等等关于女性的家族史,它们都企图为历史寻找另一个源头和另一种意义模式,它不但意味着历史存在的复调论性质,而且还意味着历史的历史性呈现,即以女性表情展露出的历史本相。通过历史的女性论还原,女性个人化叙事成功地获得了自身社会存在的合法化地位,并且还为历史的建构与发展提供了另一种阐释镜像与意义机制。

身体及其意象曾经是女性叙事遭遇的重灾区,男性把持的公共性叙事话语总是倾向于在身体问题上建立霸权,以显示他们对于女性的无意识宰制与侵略性。或许出于焦点叙事的策略需要,女性叙事同样在身体问题上进行了自己的表演,以期改写被客体化的身体,从而重构一种主体性的身体形态。正是在身体问题上的殊异表现,构成了女性个人化叙事与男性公共叙事的意义分野所在,作为一种基本的价值原型,女性关于自己身体的想象也为她们看待整个社会与男性叙事奠定了基调,因为,“人类首先是将世界和社会构想为一个巨大的身体。由此出发,他们由身体的结构组成推衍出了世界、社会以及动物的种属类别”。而“我们的身体就是社会的肉身。”[7](17)只有诉诸身体并且以身体作为唯一武器,才能摧毁男性公共性的叙事框架而获得一个属于自己的意义支点与组织原则,就像西苏所召唤的,“写你自己,必须让人们听到你的身体。只有到那时,潜意识的巨大源泉才会喷涌。我们的气息将布满全世界,不用美元,无法估量的价值将改变老一套的规矩。”[6](194)在这样的意义上,女性个人化叙事实际上就是女性用以颠覆男性公共话语模式并建构自己叙事逻辑与话语规则的一种策略形式,它的意义就在于南帆所指称的“躯体修辞学”中,“目前,女性的躯体呈现为女性写作的一个醒目主题。在这个方面,男性话语的封锁圈被粉碎。女性占领文学的目的之一即是,通过写作放纵躯体生命,冲破传统女性躯体修辞学的种种枷锁,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充当写作所依循的逻辑。”[8](35~36)它意味着,身体言说对于女性来讲不但成为了一种叙事技巧,而且充当了一种丰富的文化符号和象征代码。

三、日常生活的历史之维

作为一种庙堂式的精神建筑物,公共性宏大叙事以一种高端的诉求与形而上姿态维系着社会的结构性存在,并为人们的生活提供总体性的意义示范与价值仲裁,但是个人化叙事的颠覆导致了它的陨落,与之一起消弭的是它所象征的集体性与神圣性信仰体系,此时,从诸神狂欢的涣散状态中重构一种意义秩序并重新建立一种想象的共同体关系就成了个人化叙事必须面对的伦理职责。日常生活正是在这种语境下映入了个人化叙事的文化视野,因为在个人化叙事的阐释视野中,日常生活正是他们消解公共历史与集体关系之后所产生的剩余形式,它的边缘性与形而下性质不但满足了他们言说自己私人经验的需要,而且还符合他们需求世俗性信仰与平凡生活的心理期望。

选取日常生活作为结构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组织原则以及作为自我安身立命的基地,对于个人化叙事而言是一种本体论的意义承诺,因为个人化叙事的一个很突出的特征就是希冀回到无遮蔽的个人生活本身,它不再需要公共性的帐幕来中介自己与日常生活之间的关系。消解公共历史的滤镜意味着它直接沉潜到了社会的基础层面,这不但是个人经验的家园,也是公共意识与公共经验的诞生之所。泰勒在分析日常生活的重要性时说,“‘日常生活’是一个我引用它来称谓人类生活涉及生产和再生产的技艺术语,生产与再生产指劳动、生活必需品的制造以及我们作为有性存在物的生活。……它们基本上包含我们为继续和更新生活所必须去做的事情。”[9](318)在个人化叙事的视野中,日常生活之所以会具有某种公共性的意向或者能够产生一种准结构的性质,主要原因就在于它构成了公共历史与宏大社会叙事的问题前史,即作为前提与基础的存在,而那些公共历史与社会宏大叙事正是在它所规定的基本问题框架与逻辑视野中展开和升华出来的。因为日常生活领域的生产与再生产活动不但决定了公共历史与宏大社会事件的根本性质,而且还充当了他们是否具有意义以及具有何种意义的终极阐释依据,赫勒对其重要性给予这样的评价:“如果个体要再生产出社会,他们就必须再生产出个体的自身。我们可以把‘日常生活’界定为那些同时使社会再生产成为可能的个体再生产要素的集合。”[10](3)应该说,个人化叙事所建构的日常生活世界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取代了以往那种宏大生活模式而显示了一种经验化的总体性结构性质,就像列斐伏尔所说的,“日常生活,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剩余的,被规定为在所有独特的、高级的、专业化的、结构化的活动被我们通过分析而勾出来以后所留下来的剩余物,实际上它必须被规定为总体性……正是在日常生活中,使人类——和每一个人——成为一个整体的所有那些关系才获得了其形状和形式。正是在日常生活中,那些关系获得表达和完成,这些关系尽管在一定方式上也是部分的和不全面的,但是能够使得现实的总体性得以实现:友谊,同志,爱,交流的需要,游戏,等等。”[11](97)

经过个人化叙事的意义塑型,日常生活被描述为个人的文化家园,人们从这里开始,也最终归依这里。从起点到终点的意义距离就构成日常生活的展开状态,作为一种产生公共历史叙事的孕育状态,它也是连接个人与历史的重要管道,或者说,它既是个人公共化的场域,也是公共历史个人化的转换机制,因为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的经验片段总是折射出宏大历史运动的影子,而日常生活叙事实际上就可以视为公共历史的个人性叙述或民间转述。在个人化的日常生活叙事中,人们可能并不遭遇实体性的公共历史本身,但他们却通过直接承受其结果而想象性地参与和体验了公共历史的意义建构。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发现,钟情于日常生活的叙事模式不但消弭了公共历史与宏大社会叙事的虚妄影响,而且还为个人化叙事重新进入公共历史建构了一个非常真实的切口。

在个人化叙事的视阈内,新写实小说、新历史小说等等一些新状态的小说形态都是这种日常生活叙事的文本表征,前者像方方的《风景》、刘恒的《狗日的粮食》、刘震云的《一地鸡毛》、池莉的《烦恼人生》等等都着力描写一些普通人的普通生活,其内容涉及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各种欲望、艰难无奈等等。后者如格非的《褐色鸟群》、余华的《一九八六》、苏童的《1934年的逃亡》与“枫杨树故乡系列”、刘震云的《故乡天下黄花》等等都以虚拟的笔调描摹了一种想象的历史场面,作为一些家族类故事,这些个人化叙事的内容将公共历史的含量压缩为一些时间点,而真正充斥其间的所谓叙事主体则是一些叙事者从其个人日常生活中所钩沉起来的个人经验,这些非常个人化的日常生活经验借助于与想象中的历史乌托邦或者以往宏大历史叙事的对比而获得了一种非历史的历史意义,它们逐渐凝聚成一种微观镜像,以碎片的形式来释放其间所蕴涵的历史演化、社会变革以及个人与公共领域的复杂关系等意义,就像萨洛特所提示的那样,“在日常生活下面,往往隐藏着某种奇特的、激动人心的事物。人物的每一个手势可以描绘出这种深藏的事物的某一面,一个无足轻重的小摆设可以反映它的一个面目。小说的任务正是要写出这种事物,寻根究底,搜索它最深隐的秘密。”[13](505)因此,日常生活对于个人化叙事而言,决不是某种权宜之计或临时性的应对策略,在其现实性上,它倒是构成了个人化叙事的一种本体论领域之一,因为它既可以假手于日常生活叙事来彰显自己的个人化、边缘化与民间化立场,又可以透过这个作为公共历史策源地身份的日常生活领域来达成与公共历史的某种微妙关系结构。对于个人化叙事而言,选择了日常生活叙事也就意味着选择了一种自下而上的公共性表意方式,通过这样的方式,它就可以潜在地实现自己仲裁历史、矫正历史与重构历史的无意识冲动。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3]蔡翔:《日常生活的诗情消解》,北京:学林出版社,1994年。

[4][美]弗雷德里克·詹姆逊:《政治无意识》,王逢振、陈永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

[5][法]埃莱娜·西苏:《美杜莎的笑声》,张京媛主编:《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

[6][美]桑德拉·吉尔伯特、苏珊·格巴:《镜与妖女:对女性主义批评的反思》,张京媛主编:《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

[7][美]约翰·奥尼尔:《身体形态——现代社会的五种身体》,张旭春译,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

[8]南帆:《躯体修辞学:肖像与性》,《文艺争鸣》1996年第4期。

[9][加]查尔斯·泰勒:《自我的根源:现代认同的形成》,韩震等译,北京:译林出版社,2001年。

[10][匈]阿格妮丝·赫勒:《日常生活》,衣俊卿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年。

[11]Hen riL efebv re.C ritiques of Everyday L ife,trans,JohnM oo re(London:V erso,1991).

[12][匈]卢卡契:《审美特性》(第1卷),徐恒醇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

[13][法]娜·萨洛特:《怀疑的时代》,吕同六主编:《20世纪世界小说理论经典》(上),北京:华夏出版社,1996年。

[14]李剑:《雅思·贝斯的生存自由理论》,《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

[责任编辑 全红]

I01

A

1002-2007(2011)02-0023-05

2010-02-10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新时期文学消费主义的公共性身份与价值功能变迁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编号:10CZW 005。

李胜清,男,湖南科技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与社会文化研究基地副教授,文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文艺美学,文化研究。(湘潭 4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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