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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作为诠释的世界——主体间性语境中的传媒文化构建

2011-03-31

关键词:解释学传播学文化

王 伟

(泉州师范学院 文学与传播学院,福建泉州 362000)

传媒作为诠释的世界
——主体间性语境中的传媒文化构建

王 伟

(泉州师范学院 文学与传播学院,福建泉州 362000)

关于传播的本体论研究,应该摒弃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以现代的意义论取代传统的实体论,从根本上变换问题的提问方式,将“传播是什么”的形而上追问,真正转化为“传播的存在方式”的历时探勘。传播是解释中的传播,解释是传播中的解释,文本意义的主体间性建构是二者共同的哲学本体论基础。

诠释学;传播学;文本意义;主体间性

一、传播学的解释学意义

伴随改革开放的春风,从北美引进的传播学理论,历经两岸三地几代学人,三十年来的辛勤耕耘,得到长足的进步,在当下中国成为显学。具体而言,在向信息社会转型的时代语境中,学科整合性极强且富有思想张力的传播理论,不仅在知识学意义上有力促进情报学、档案学、历史学、新闻学的范式转换、学术创新,而且在信息获取运用、舆情监测分析、文献传递流通的具体工作实践中,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是汉语知识界对Communication一词意义的理解,仍旧莫衷一是、聚讼纷纭,衍生的对应词汇也五花八门、不尽相同,如交往、交流、沟通、传通、通信等等,强为之译,曰“传播”,结果争议颇多至今尚未平息,仍不时有人发文商榷,但因其使用日久、影响面广,且符合国人语言习惯,渐成通行译名。(笔者认为,Communication的翻译之争,所体现的跨文化传播之困惑,恰好印证学界所津津乐道的“‘不可翻译性’的诠释学原理”)

鉴于在全球化的背景中信息高度膨胀的现实状况,以及传播学本身的不成熟性,关于传播的理解也随着学科的发展而增加累积,出现话语分析的各种奇观,诸多学派对其核心价值所作的描述,似乎定义之间只存在着“家族相似”。联系到本文论域,美国著名传播学者赛弗林(Severin,W.)和坦卡德(Tankard,J.W.Jr.)在其影响颇大的经典之作《传播学的起源、研究与应用》一书中,所归纳的三种定义类型可供参考。第一,传播就是人们共享信息。传播学的奠基人和集大成者威尔伯·施拉姆就持此论,他说“关系的一个参加者发出符号,另一个参加者在某种程度上使用了这些符号。用最简单的话来说,这就是传播过程。”[1]第二,传播是有意识的影响过程,即把“说服”(Persuasion)作为传播过程的基本性质和目的。美国实验心理学家卡尔·霍夫兰的定义就是“某个人(传播者)传递刺激(通常是语言)以影响另一些人(接受者)行为的过程。”[2]第三类定义强调传播是信息交流的互动过程。美国传播学者贝雷尔森等,就将其定义为运用符号(词语、画片、数字、图表等)来传递信息(思想、感情、技术以及其他内容)的传递行为和过程。此外,还有强调传播是指事物的刺激反应,但此种定义甚至包含生物信号传递等内容,外延极广、无所不包不便探讨,所以传播研究还是集中在人类社会的文化活动中,避免流于漂移不定之非语义的空洞能指。

二、解释学的传播学意义

作为文化接受活动的关键语汇,“解释”是古典文献学者兼哲学解释学大师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一书,乃至其整个哲学体系的核心概念。何谓解释?其定义的繁杂程度也不亚于传播。简而言之,伽达默尔及其所引领的后现代解释学(如福柯的知识考古学对档案踪迹的挖掘分析,新历史主义者在文献海洋中对历史资料的重新解读)的解释符码,实际上是理解信息、解释信息、应用信息三位一体的,其意义与上文所提的“传播”相汇合重叠。

如前所述在文献学界,德文词 Hermenutik的中文译名也不统一,有“解释学”(中国大陆通行的翻译)、“诠释学”(中国台湾的翻译)、“传释学”(海外华人学者叶嘉莹先生即持此说)、“释义学”(较早的翻译)等等。Hermenutik“是 ?ρμηνε?ειν即宣告、口译、阐明和解释的技术”[3],其在源头上就与信息传播结下不解之缘,词根 Hermes指的是宙斯和众神的信使,在神人之间传递信息。因其作为传播资讯的中转媒介,所传之信息真伪相间,加之众神的意义也隐而不彰、含而未发,故而需要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由此发展出解释的三个古代用法。现将该词三个基本意义指向,作为学界的共识,简要归纳如下。其一,解释作为言语传播,即通常所说的表达(to exp ress)、断言(to assert)、说话(to say),该意向是与赫尔墨斯的信息发布功能相关联的。其二,解释作为信息说明(to exp lain),强调信息的推理加工。其三,解释作为文化间的翻译(to translate),即解决语言媒介的编码/解码障碍问题,从属于跨文化交际领域。

根据非线性的口头传播到书面传播的印刷文化之流变图景,伽达默尔对解释学的演化地图进行精细入微的考察,可将其所指类型作如下归纳。在他之前,其实是他的导师海德格尔之前,解释学共有四种定义,现作如下简单梳理。第一,解释学作为正确解释“上帝语言”的技艺,即《圣经》解释的理论,此为最为古老的正式用法。第二,解释学作为语文学方法论。第三,解释学作为语言学理解的科学,代表人物是著名文献学者施莱尔马赫。他对历史文献研究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归纳,倡言“一般解释学”,即研究解释本身。第四,解释学作为精神科学的方法论基础,代表人物是施氏的传记作者狄尔泰。他开创将解释学作为人文学科(即一切集中于理解人的艺术、行为和作品的学科)的核心与基础。总之,解释学的上述四种形态,虽与传播问题存在交集,但真正将解释扩展到本文论域的是,海德格尔的“此在解释学”。基于对世界图像时代的玄学运思,海氏的解释学是存在论的解释学,即基于对人存在本身的现象学描述,认为理解和解释都是人类存在的基本模式,赋予解释学本体论的文化奥义。伽达默尔追随先师足迹,发展出哲学解释学。《真理与方法》是将解释学应用到审美交往、历史传承、语言传播领域的努力,是对“超仿真”符号世界的后现代回应。如北美传播学者彼得斯(John Durham Peters)所言,“真理本身能够交流,若离开交流,真理将荡然无存”,“交流是发现真理的手段”[4]。《真理与方法》就是从艺术传播(人类文化的典型形态)、历史流传(即使持有异议的学者也坦言,“到目前为止,我国学界比较统一于经典表述:‘今天的历史就是昨天的新闻,今天的新闻是明天的历史’。”[5])、语言媒介三个向度来演绎真理之传通、解释的问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就是解释人类文化交往活动的元理论,直接影响到注重读者维度的接受理论和读者反应批评的横空出世,以及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强调信息资源共享的自由开放、平等公正等原则)的建构。其后伽达默尔又主张解释学的普遍性,在“应用”的事实上,将解释学概念泛化到人类传播的文化领域。在此意义上,传播学和解释学在文化哲学的价值层面上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东西。

三、传播与解释的离合关系

通过上述两方面的分析可知传播思想与解释理论、传播文化活动与解释文化行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渗透、相互影响,在联系中有区别、在区别中见联系。

首先描述二者“区别中的联系”。第一,文化传播与文化解释相辅相成、对立统一,传播生成/消灭解释,解释促进/阻碍传播。从解释学的起源上看,文本(主要是“经典”)在历史的传播过程中,不免出现能指与所指相游离断裂的状况,进而催发不同理解的杂谈群议、众声喧哗,于是一门判断理解“合法”与否的仲裁学问——解释学,也就应运而生。历史是复杂的,一方面,早期针对文本多元的解读,不同声音的自由争鸣也层层放大文本的影响力,许多文本(特别是富有阐释空间的文本)因此具备经典化的资质潜能。另一方面,在不同理解的激烈竞逐中,一般会形成一种极具说服力的解释,得到握有更多文化资本的精英阶层(如扮演“把关人”角色的编辑)的背书,定为一尊,掌握话语霸权。其理论成果或凝结成公开出版的纸质文献(如在知识生产起主导作用的学术期刊),或在建制化的文教体系保障下传播扩散。与此同时,特定时期固定区域所确立的一元化之“正确”解释,也必将大大提升文本的权威性和真理性,便于经典的推广接受与延续传承(仅就通常被视为相对“纯粹”的学术成果而言,在从前表征为被声誉卓著、颇具影响的图书馆所收录典藏,而图书情报机构也被指认为理论创新的文献平台、知识网络的权力枢纽,间接规驯着学术界的知识生产;而当下衡量学术论文价值高低的评价标准,更体现在被SCI、SSCI、EI等国外重要索引系统收录检索),形成学统循环和对比“场域”。与此同时,竞争中落败的其他解释,则成为主流话语完成自我认同的他性构造,甚至在文化中心之不间断的凝视下,沦为异质存在的地方化风俗。第二,从本真意义上看,传播活动和解释活动都应该是主体间性本质的映现显影,而不是主客二分的控制模式。但在现实层面上,“主体是在被奴役和支配中建立起来的”[6],即在诸多因素(如商业逻辑、母语经验、主流观念形态等等)的强力作用下,二者都无法达到真正自如,沦落进欲望扩张的异化深渊,即难以实现充分的主体间性。如果说启蒙现代性的萌动,造就的“人物分立”(确证主体性的同时,消融瓦解天人合一的古典形态),“人人分离”(自我性的形成,促使伦理秩序的土崩瓦解),“人我分殊”(反思性的登场,凿开“家国同构”的观念坚核),让赤诚交往成为人类传播的奢侈仪式。那么在表征为“多民族、无中心、反权威、叙述化、零散化、无深度”的后现代族裔文化中,不仅意识主体被身体经验颠覆解构,更使得人与人的交往内爆为单向度的一个平面。第三,根据现代意义论哲学,主客同一的“意义”是文化传播与解释文化之间最重要的关联,也是“广义传播学”与“解释学本体论”的会通处。意义是“人与世界‘遭遇’的方式,人际交流的纽带,文化传播的桥梁,自我理解的媒介”,体现人与世界(包括自我、他人、自然、社会诸多层次)的交往关系。所以不存在着无意义的传播,也不存在着无交往的意义,“人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与传播有关,同时,也与对意义的理解和探究有关”。[7]第四,人类对“传播”和“解释”的理解都是主体间建构的文化产物。如果借用后现代主义的视点剖析,不难发现,为传播和解释下定义是“难的”,也是徒劳的;传播学也好,解释学也罢,二者的学科面貌仍然不甚清晰,且呈现拓扑式的发展。从极端的意义上讲,二者不过是特定命名与概念集合。

其次剖析二者“联系中的区别”。第一,“文化传播即文化解释”的论断是片面的深刻、部分的真理。文化传播作为新兴的、前沿的交叉学科领域,内涵丰富、外延广泛,从解释学的文化视域对其作本体论上的探讨,虽然根本透彻,但也不过是学术研究的一种进路,此外还存在着从社会学、统计学、情报学、人类学等诸多取径,切不可形成单一的路径依赖。第二,文化传播包括解释、再解释诸多层面,以及由此构成的系统循环。如果将人类交往活动的产物看作巨大的历史本文的话,传播包含着也包含在一系列的解释活动,是“解释的延伸,延伸的解释”。第三,文化传播更加突出社会性和公共性。传播包含着大众传播(mass communication)的层次,因而传播学或多或少侧重传媒公共领域的研讨。而解释学虽然从不缺乏社会视阈和“共同体”(community)的观点,如哈贝马斯关于主体间性交往行为的深刻洞见,虽然被晚近的传媒学者刻画为研究Web2.0时代之媒介文化的理论工具,但其批判解释学体系超越实用层面的对策研究,而更偏重文化传播中人际交流的探究位势,格外关注“以语言为媒介的人际传播”,致力于在此之上重建交往理性,从而对后现代社会中的大众传播、组织传播等“异化的交往方式”持负面批判态度。至于伽达默尔之时间性偏向的哲学解释学、克利福德·格尔茨(Clifford Geertz)的“文化解释学”(cultural hermeneutics)在空间之维的缺失隐匿,也暴露释义学说在挖掘文化遗产的盲区局限。然而在事实上,作为文化传播的诸种类型,学界理应平等待之,而更重要的是在论述传播/解释语境时,对现代性所凸显的时间观念和后现代性所侧重的空间概念(如不少北美的传媒学者就从空间观念透析剧院展馆、广场学堂在文化传播中的媒介功能),要有机结合、辩证对待。

四、传媒的主体间性建构

诚如社会学家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所言,“在现代性的条件下,媒体不止反映现实,反而在某些方面塑造现实。”[8]然而迄今为止,在文化研究之全球化的理论旅行中,国内外的传播学研究基本沿袭美国“价值中立”的主流传播学模式,即基本上限于信息的经验实证主义研究范式,“只是将‘大众传媒作为工具’、作为‘它’,但是对‘大众传媒作为世界’、作为‘他’甚至作为‘你’的一面却往往视而不见”[9],导致在学科拓展、文化建设中的种种缺憾。质而言之,国内学界在近年来反复热炒的媒介研究,或是满足于抓游鱼似的体认式呈现、感悟式抒怀之活学活用的话语增殖、知识生产,抑或止步于盲目套用行为主义的自然科学模式来研究色彩斑斓、纷繁复杂人类社会的传播现象。显然缺乏在实证工作后之必要的理性反思,因而无法揭开由硬性物化社会建制与软性文化数据流所编织而成的数字时代之文化巨幕。缘此,文化传播在“后理论时代”中,如何实现从狭小之“术”到宽广之“学”的跨越过渡,是每个人文学科工作者,必须直接面对、紧迫解决的重要课题。

回眸往事,环视今朝。新兴媒体“通过技术化的视觉意象来书写当代中国的文化史和文化人类学”[10]的景观生态,以及“人人皆可成传媒”[11]之传播主体“泛众化”的浮现临近,为文化学者探索“传播领域的边界、话语方式、力量对比以及游戏规则”等“语法变革”,开辟多元的面向和广阔的空间。富有使命感的中国学者也进行扎实有效的工作,比如在“与政治关系密切的新闻传播领域的主体性学术研究逐步复苏,观念更新有了突破性进展,社会公器、文化软实力、文化产业、媒介资本、新闻价值、以人为本、表达自由、深度报道、分众传播、新闻职业主义、舆论监督、全球化传播等新观念、新思想逐步确立”[12]。成绩斐然、值得称道。在此基础上形成传学研究的新进径,即“一方面客观揭示传播的历史和现象‘是什么’,并说明其‘为什么’,另一方面从媒介生存、建设和发展的角度揭示出和预见其未来‘将如何’和‘应如何’,并帮助人们做出自身的‘意义’、‘话语’和行为选择,在科学的层面上解决为了实现传播双方或多方的利益应当‘怎么办’和‘怎么做’的问题,在科学化的基础上突显人文意义和价值内涵”。[13]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在对人类精神档案的探索过程中,华文学者须要贯穿一种问题意识,即如何破除“一味满足于绍介修补,乃至于以人云亦云为知识之本”[14]的学术取向,让徘徊在十字路口的传媒研究真正实现本土化。我们希望,真正走出诸如“新闻是历史的初稿,而档案是历史的定稿”之理论迷思,消融文化本土主义和传媒殖民主义之吊诡式的共谋关系。进而在汲取古今中外悠久之文化解释学的基础上,超越原有人为机械划定的传统学科界限,告别就文献解释学本身谈论解释学,也不再从逻辑实证主义看待解释思想、传播理论,创造性地推动传播学、诠释学研究进入文化研究本身。最终从间性文化的交往视阈来指涉审视“和谐文化”的形塑构建,同时从文化解释学来反思传媒研究的发展完善,早日告别“传播无学”的焦虑症候,建成既具全球视域又有本土风貌之创新性的文化传播学。

[1]威尔伯·施拉姆.传播学概论[M].陈亮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1984:54.

[2]赛弗林,坦卡德.传播学的起源、研究与应用[M].陈韵昭,译.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6.

[3]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M].洪汉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726.

[4]彼得斯.交流的无奈:传播思想史[M].何道宽,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23.

[5]明铭 .新闻与历史:关系的厘定[J].当代传播,2003,(3):29.

[6]包亚明.权力的眼睛--福柯访谈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19.

[7]许正林.欧洲传播思想史[M].上海:三联书店,2005:500.

[8]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M].北京:三联书店 ,1998 :29.

[9]潘知常.传媒批判理论[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384.

[10]Rey Chow.Primitive Passions:Visuality,Sexuality,Ethnography,and Contemporary Chinese Cinema[M].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5:5.

[11]喻国明.中国传媒业三十年:发展逻辑与现实走势[J].北方论丛2008,(4):57.

[12]李向阳.解放思想与我国当代新闻传播理念的嬗变: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J].现代传播,2008,(6):1.

[13]梅琼林,王志勇.试论传播学研究中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方法的融合[J].南京社会科学,2006,(6):18-19.

[14]杜骏飞.弥漫的传播[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8.

Media asWorld of Interpretation:Cultural Construction on Horizon of Inter-subjectivity

WANGWei
(College of Literature and Communication,Quanzhou No rmal University,Quanzhou 362000,Fujian,China)

Studies on ontology of communication should avoid the thinking way of essentialism,rep laced traditional entity theory by modernity meaning theory.In other words,themetaphysical p roblem of"w hat’s communication"should change to historical investigation of the way of communication.Communication is communication of interp retation and interp retation.A s a result,the inter-subjectivity construction of textmeaning is the philosophical ontology base.

hermeneutics;communication theo ry;textmeaning;inter-subjectivity

G206

A

1672-0539(2011)02-057-05

2010-10-10

王伟(1981-),男,汉,福建泉州人,泉州师范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教师,厦门大学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接受理论。

透过诸多学科对信息概念眼花缭乱的探讨方式,我们认为,在后现代的网络情境中,唯有扬弃实体论本质主义的思维定势,方能正确言说文化传播在数码时代的基本要义。即转变问题的提问方式,不再追问“传播是什么”、“信息传播的本质”诸如此类的形上问题,而是提出“人类传播是何种存在方式”,或者“文化交往的意义何在”的问题。唯其如此,才能在学术理路上将传统哲学的实体论转化为现代哲学的存在论,把问题还原为“传媒作为诠释的世界”进行考察,从而在交互主体性的思想维度中,真正明晰出传媒事业在提升国家软实力,破解全球化下之主体身份认同危机的历史担当,以及促进中外文化对话交流、构建和谐世界的核心价值。有鉴于此,笔者结合传媒工作的实际情况,将文化传播的基本研究方向确定为如下方面:首先,传播学中所研究的“传播”应定位为建基于媒介(特别是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互联网络等大众媒介)之上的社会文化的建构方式和生成活动,其是人类社会所独有的、普遍存在的信息交流、意义沟通现象。其次,传播者和接受者是传播行为的两个主体。归根结底,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交互关系。再次,文化传播的物质载体是媒介与符号,而语言是符号的主样式,更是人类经验世界的本体媒介;即使处在视觉文化占强势的图像时代中,语言符号在信息的组织开发运用上,仍比其他非语言符号有明显优势。最后,传播活动是在特定的文化环境发生,且必须有意义存在。在明确传播诸种要素之后,对其的定义求解、价值困惑也就迎刃而解。

许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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