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真理之本质”到“本质之真理”
——对海德格尔《论真理的本质》一文的疏解与反思
2011-03-31张柯
东岳论丛 2011年6期
张柯
(贵州大学哲学系,贵州贵阳550025)
从“真理之本质”到“本质之真理”
——对海德格尔《论真理的本质》一文的疏解与反思
张柯
(贵州大学哲学系,贵州贵阳550025)
海德格尔《论真理的本质》一文的重要性在于它真正透彻揭示了海德格尔思想的基本问题——存在之意义问题的两个关键环节:第一,如何探讨存在问题,存在问题与存在者问题有何区别?第二,存在与真理问题为何必须被统一追问?这一问题不仅是在反思“真理之本质”到“本质之真理”的必要性,也是在追问海德格尔思想之根本旨趣。
存在;真理;本质;存在论差异
《论真理的本质》原系海德格尔作于1930-1932年的一篇演讲稿,单行本首版于1943年。这篇文献的重要性已不必多言,在承认有所谓“海德格尔思想转折(转向)”这一前提下,人们公认它是这一转折的关键标志。尽管国内外学者已经就此问题进行了大量研讨,但笔者认为此间仍有一个关键问题未被明确追问:众所周知,海德格尔毕生倾力思考存在问题,那么,一篇探讨真理之本质的文献何以能成为其思想转折的关键标志?那么这就首先迫使我们去追问存在问题与真理问题的内在关联——此二者究竟是两个问题还是一个问题?
德国学者比梅尔曾经指出,海德格尔思想中有着双重核心,即“它既是对存在的探索又是对aletheia(无蔽)的探索。”①鉴于海德格尔曾经长期将“真”思为“无蔽”,则比梅尔的观点事实上是指,“存在”与“真(理)”是海德格尔思想的双重核心。这一观点并无不妥,但也不过是把一个基本问题拆分成环节来透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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