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中国南朝尼僧僧官制度之产生缘由探究

2011-03-20黎剑珊

文教资料 2011年16期
关键词:僧尼寺院佛教

黎剑珊

(华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广东 广州 510440)

随着近代女权运动的勃兴,男女平等观念深入人心。近些年来,佛教研究方面亦都兴起了一股立足女性视觉的风潮。佛教兴起于印度,传承于中国,中国佛教作为研究佛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可或缺。不过,中国尼僧僧官制度作为研究中国佛教女性的重要一页,长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关注。目前,我国关于中国佛教僧官制度研究的著作主要有比丘明复的 《中国僧官制度研究》,谢重光、白文固的《中国僧官制度史》,谢重光的《中古佛教僧官制度和社会生活》,等等。新近的业露华的《法海一得》一书在某些篇章亦有所论及。而关于尼僧僧官制度的相关研究则多作为一小章节散见于上述著作或一些论文中。如周玉茹的《中国早期比丘尼研究》,王永会的《中国佛教僧团发展及其管理研究》,庄圆的《东晋南朝时期尼僧社会生活的历史考察》,等等。

南朝尼僧僧官的创设可追溯到东晋太元十年,简静寺支妙音尼被立为寺主,成为一名权倾一时的基层僧官。刘宋一朝,继承东晋由尼僧任尼寺主的传统,于泰始二年在京师设置尼僧僧局,普贤寺宝贤尼被任命为都邑僧正,法浄尼为京邑都维那,初步建立起了尼僧僧官制度。它的出现,不仅肯定了我国古代妇女对佛教在华传播和发展所付出的贡献,而且它是一个突破中国封建社会长期推崇男尊女卑观念的创举。当然,它的酝酿和发展是不能独立于当时的时代背景及其社会基础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社会氛围的宽松

两晋之际,社会动荡不安,政治黑暗腐朽,儒家学说受到冲击,玄学盛行。后晋政权避地江东,受晋之遗风影响,南朝士人学子喜好清谈玄学。玄学一贯主张“超越世界之分别”、“越名教而任自然”、“非汤武而薄周孔”[1],认为人不应受世间人事的限制,要求摆脱儒家礼法对人性的束缚。玄学的兴盛,冲击了儒学的纲常伦理,冲淡了经学对女性的束缚。另外,佛教流行中国,其事迹、观念对当时的社会多少会产生影响。“比丘尼之兴,发源于爱道”[2],佛陀听许其姨母大爱道率五百众出家,为中国女性出家修道提供了范例。晋宋之际,佛教涅槃,佛性之学盛行。它倡导“人人悉有佛性”,主张人人平等,众生皆可成佛。所谓的“人人”、“众生”当然包括为数不少的女性。佛教较为开放的女性观,为女性打破封建枷锁、出家为尼提供了事实和理论依据。此外,各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其传入的原始男女平等的观念和婚姻自由的习俗亦都冲淡了中原男尊女卑的观念。宽松的社会氛围使女性能在一定程度上掌握自己的命运,能自主地遁入佛门,并积极参与佛教事务。同时亦都为一些有能力、有影响力的尼僧跻身管理者之列提供了可能。

二、尼僧人数的增长

南北朝时,社会动荡,政局不稳,民众深受压迫,不少民众纷纷出家,以寻求庇护。因此,这一时期寺院纷立,僧尼人数迅速增长。西晋时期有寺院180所,僧尼3700余人;东晋时期有寺院1768所,僧尼24000人;南朝刘宋一朝有寺院1913所,僧尼增至36000人[3]。而这一时期女性出家为尼的现象并非少数。如梁代释宝唱所著的《比丘尼传》,就有晋竹林寺浄捡尼出家修行,“同志者二十四人”;伪赵建贤寺安令首尼,“因其出家者二百余人”;延兴寺僧基尼,“徒众百余人”;宋广陵中寺光静尼,“从学观行者,常百许人”;东青园寺业首尼,“众二百人”等记载[4]。另外,从地理范围上来看,尼僧遍及中国各个地方。如有来自东莞的安令首尼,常山的智贤尼,淮南的慧果尼,长安的智胜尼,等等。尼僧信众之多,遍布之广,不仅为寺院自身带来了管理不便,而且不利于封建政权对民众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基于这些因素,为有效地统制和管理人员庞杂的尼僧信众,需要设立众尼之首,以协作和管理尼僧事务。寺院和国家的现实需要,促使尼僧僧官制度的产生。另外,当时的尼僧没有形成宗派对立,思想较为统一,这亦为尼僧僧官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三、尼僧作用的凸显

南朝不少尼僧闻名天下,积极参与世俗事务,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从《比丘尼传》可以看到,很多尼僧与上层阶级有着密切的关系,受到统治者的崇敬。如司州西寺智贤尼“不苟存身命”的事迹,苻坚闻风敬重,为其织制袈裟,价值百万;建福寺康明感尼“苦身勤精”,司空何冲“以别宅为之立寺”,大加崇敬;东青园寺业首尼“戒行清白……造次无怠。宋高祖武皇帝雅相敬异”。有的更直接参与到国家政治事务中去。如简静寺支妙音尼“权倾一时,威行内外”,就曾干涉荆州刺史一职人选的问题。此外,不少尼僧道行高深,讲经授徒,深得社会的尊崇。如伪赵建贤寺安令首尼“博览群籍,经目必诵,思至渊深,神照详远。一时道学,莫不宗焉”;洛阳城东寺道馨尼“口恒诵经……诵法华、维摩等经……一州道学所共师宗。比丘尼讲经,馨其始也”[5]。她们与统治阶级有着紧密的联系,通过自身的行为素养,得到统治者的赏识和重用,获得社会的肯定,发挥了显著的社会作用。其社会地位和功用的凸显,得以让其担负起统管尼僧、统筹僧务的职责。

四、寺院经济的发展

东晋以来,寺院经济普遍建立起来,到南北朝时期,更是得以快速发展。僧尼积极从事经济活动,或垦殖田圃,或商旅博易,或机巧异端,或聚畜委织,寺院庄园、商业经济繁荣兴盛,形成一支强大而独立的经济力量。梁代郭租深记载:“都下佛寺五百余所,穷极宏丽。僧尼十余万,资产丰沃。所在郡县,不可胜言。”[6]寺院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促使尼僧内部出现阶级分化。一部分尼僧权势日显,成为寺院资财的实际支配者和占有者,为维护其既得利益,通过设立一套寺院内部的尼僧等级制度来巩固寺院阶级秩序,以继续压迫和剥削广大下层尼众。另一方面,寺院不用向国家缴纳税赋,且有不少下层民众依附,这样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国家税赋对象的流失,国家财政受到损害。随着寺院势力的上升,尼僧干涉内政、参与谋乱等不良行径,亦都造成了与王权的冲突。尼僧僧官制度的创设,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其与封建政权冲突的结果。国家试图通过设置一套世俗的僧官制度,将其纳入到国家政权控制的范围之内。可见,尼僧上层、国家统治阶级双方都希望通过建立一套规范尼僧管理和寺院秩序的制度,以满足他们维护自身统治的需要。

五、佛教发展的需要

南朝尼僧僧官制度的创设,实际上是确立了一套与封建制度相适应的佛教封建教阶等级制度,是佛教中国化、世俗化以寻求自身进一步发展的体现。佛教在两汉之际即已传入中国,但作为一外来宗教,一开始并未在社会中产生很大的影响,只是作为众多方术的一种,为上层阶级服务。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在汉代进一步强化,尽管到了两晋南北朝之际,政权更替不断、地方割据混乱,但是每个政权都有其一致性,即都通过采取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以巩固自身统治。佛教僧尼势力作为一独立的政治经济体,必须适应中国的社会特点,置于封建政权的控制之下,才会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否则,不断与王权起冲突,威胁封建政权的统治,只会使自己变得“寸步难行”。中国历史上几次灭佛事件,即是一种警醒。采取以尼僧僧官管理僧务的方式,则是将佛教置于国家政权控制之下的一种很好的途径。尼僧僧官制度加强了佛教与封建政权的联系,使佛教更加依附于封建王朝,这样有利于为封建统治集团所接受,使其得以在中国继续传播发展。

南朝宽松的社会氛围,加上佛教流行中国出现的尼僧人数增长、尼僧作用凸显、寺院经济发展的局面,都是促使尼僧僧官制度产生的催化剂。它的创立,明确了国家与佛教、尼僧内部的相互统辖关系,适应了佛教在中国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古代中国长期歧视、压迫妇女的传统,肯定了古代妇女对佛教在华传播和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彰显了女性对于促进人类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

[1]汤用彤.魏晋玄学论稿.三联书店,2009:218,242.

[2][4][5][梁]释宝唱著.王孺童校注.比丘尼传校註·序.中华书局,2006:1,1,7,23,81,97,11,15,97,36,7,25.

[3]何兹全主编.五十年来汉唐佛教寺院经济研究(1934—1984).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7,13.

[6]谢重光.中古佛教僧官制度和社会生活.商务印书馆,2009:161.

猜你喜欢

僧尼寺院佛教
僧尼遗留财产的分配路径——从民法解释论到宗教法治方案
《世说新语》与两晋佛教
佛教艺术
Fantasy and reality
守夏节
碑志所见辽代僧尼的圆寂与安葬
平常见深刻
敦煌文本P.T.993吐蕃寺院稽考
论佛教与朴占的结合
“平等”在现代嬗变中的佛教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