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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同训中的家长“问题行为”分析

2011-03-20江方正

文教资料 2011年1期
关键词:问题行为亲子儿童

江方正

(上海市浦东新区听潮艺术幼儿园,上海 201300)

亲子同训是20世纪60年代晚期在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等地兴起的一种新的教育模式。它强调通过亲子间的相互作用、以向家长展示亲子互动育儿方法的形式,促进幼儿的发展[1]。亲子同训以最新的脑科学研究成果为依据,提倡从零岁开始对幼儿进行教育,强调幼儿的全程教育和全面发展。出生到3岁是智力、语言发展的最快时期,也是教育的最佳时期。教育专家指出:教育的基础主要是在3岁之前奠定的,它占整个教育过程的80%。当一个婴儿被照顾、被关爱,有人与他做游戏、谈话的时候,其神经突触得到发展,从而使大脑的不同区域彼此交流。大脑区域间的连接对儿童的智力和情感发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2]。

以亲子同训为形式的幼儿早期教育的意义十分重大。如果依据0-3岁婴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设计教学活动,以游戏活动为主要的训练手段,强调家长的参与,将形成教师、家长与幼儿良好互动的教学成长模式,增进家长、婴幼儿和教师之间的情感交流和体验,为儿童的潜能开发奠定扎实的基础。我根据实践经验,着重介绍家长在亲子同训中错误的教养行为及可采取的改进措施。

1.亲子同训中常见的家长问题行为分析

1.1 急功近利,忽视孩子的素质发展。

在亲子同训时,一些家长重“学”轻“玩”重“教”轻“乐”。许多年轻的父母认为自己的孩子参加亲子同训,是来学知识的,不是来玩的。有些家长觉得自己的孩子来上亲子园的目的,就是为了开发智力,至于做韵律操、玩听放游戏、绘画涂鸦等都是一些“不务正业”的玩耍活动。于是,经常可以听到家长的阵阵抱怨声……这些急躁的表现都是由于家长在教育中急功近利的心态所造成的。他们过于重视孩子的教和学,忽视孩子的全面发展,没有完全理解亲子同训的内涵和意义。

1.2 缺乏亲子互动和深度参与的意识。

在亲子园中,一部分家长总是少言寡语,多以旁观者的姿态观察教师的言行;在活动中表现非常被动,与教师的配合较少,与孩子缺乏互动;甚至一些家长以自己“水平低、不得法”为由,不断地向教师提出加课的要求;还有些家长会提出:“老师,能不能请你做我孩子的家教?”可以看出,这些家长意识到了对孩子进行早期教育的重要性,但是没有充分认识到亲子互动对于孩子成长的价值,或者没有实施亲子教育的意识和信心。

1.3 采取简单教育方式,忽视孩子良好行为的养成。

在亲子园中,一些家长一味地责备自己孩子的错误;另有一些家长过于迁就和顺从孩子的行为。举一个例子:宝宝和妈妈非常愉悦地看完教师的示范后,手拉着手开始做“踩脚印”的游戏。“咚——”宝妈听到鼓声按要求跳了起来,宝宝却没有一点跳的反应,反而蹲下身子要去摸地上的小脚印。宝宝妈连忙要求:“宝宝!听到了吗?跳!”连哄带喊好几遍,宝宝仍不予理睬。妈妈见状,有些急躁责备地把宝宝用力地拽了起来。这个突然而来的动作,把宝宝吓得“哇哇——”地哭了,任妈妈如何安慰都不愿再继续进行游戏。

2.亲子同训中家长问题行为的改进措施

针对目前亲子同训中存在的家长错误教养行为,建议采取如下改进措施:

2.1 转变家长早期教育观念。

在亲子同训的教学实践中,我们深刻感受到只有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早期教育观念,使其与老师携手共进,才能将亲子同训的内容和方法转化为实际行动,才能给儿童营造一种宽松愉快、积极有效的教育环境,促进其身心全面健康地发展。在亲子同训中,要使家长体会到:亲子同训能帮助他去挖掘孩子的潜能,增强孩子的感知能力,培养孩子对学习和探索的兴趣;增进孩子与父母之间的情感沟通以及和其他孩子接触的机会;能为孩子提供丰富的学习机会,促进孩子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这样才能使家长形成正确的早期教育观念,对亲子同训的效果有正确的期待。亲子同训还为家长们提供了分享观念和彼此学习的机会,有效的亲子计划也能增加家长在养育孩子方面的信心。

2.2 强调亲子同训中以“亲”为先的原则。

实践当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景:面对孩子的“错误”、“不听话”,家长第一反应往往是纠正,而当时能想到的纠正办法总是只有一种——厉声批评甚至动手打骂。这些家长的责任心很强,但这种教养方式并不恰当,因为这样的做法违背了亲子同训中以“亲”为先的原则;也说明了家长不够了解自己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对其期望过高或过低。德国著名的教育家福禄贝尔认为“游戏就是儿童成长的全过程”。[3]由于年龄很小,亲子游戏中的儿童要坚持“亲情”为先的原则。家长和老师要根据孩子的年龄阶段特点,选择丰富有趣、针对性强的亲子互动游戏,如亲子韵律操“妈咪宝贝碰”、“请你和我这样做”、“炒豆子”等,真正做到寓教于乐。

2.3 突出家长是亲子同训中的主体。

在亲子同训中,家长应当明确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不只是“父母”,还是教师的“学生”。亲子同训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将把家长锻炼成孩子最长期、最直接、最有力的“教师”。家长是亲子同训中的主体,这是亲子园与其他学前教育机构最大的区别。与一般只有“教师和孩子”两个主要教育参与者“两点一线式”的作用形式不同,亲子同训“教育场”中形成了“三点(家长、儿童、教师)三线式”的三边循环关系[4]。

在亲子同训中,可以通过“头脑风暴”、体验式教学等方式,帮助家长挖掘和提炼已有教养经验,使已有的正确经验能到充分发挥。还可以通过引导家长了解并掌握亲子园中玩教具的教育功能,积极寻找生活中可利用的教学素材,为小龄儿童创造丰富的情景性游戏,使其成为亲子同训活动的主体,发挥积极的主导作用。在亲子同训中,对家长和孩子的亲子互动给予及时指导和生动的示范讲解,可以减轻家长在亲子教育中的畏难情绪,拉近教师与家长的距离,提高家长家庭教育的积极性,还可以对教养行为有突出问题的家长进行个案研究分析和个别化指导,对其早期家庭教育给予有效的支持。这些都有助于家长在亲子同训中发挥主体作用。

2.4 根据需要讲授儿童发展的心理、教育知识。

正确认识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阶段特征,才能实施合适有效的教育。由于家长的文化层次、工作性质等不同,他们对儿童身心发展的特征,对待孩子的心态、关注程度以及对教育知识的了解也不一样。故在亲子同训中,要注重给家长传授相关的知识,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育儿观念。

0—3岁是婴幼儿在心理、动作、语言等方面发展最为迅速的阶段[4],亲子园里的儿童正处于这一非常时期。这一阶段的孩子有其独特的认知发展规律和认知事物的方式。因此,家长要掌握相关的心理、教育知识,才能在亲子同训中实施符合孩子身心发展特征的亲子教育内容。也就是说,家长要先了解孩子,读懂他们,从而与孩子进行有效的亲子互动。

综合上述,我们认为转变早期教育观念、坚持亲情为先的原则、突出家长主体地位和掌握幼儿心理和教育知识,可以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亲子同训教育理念,改变在亲子同训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行为,实施科学有效的亲子家庭教育。我们在亲子同训的实践中,要切实发挥机构教育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作用,重视家长的主体地位,实现家庭与教育机构的有机结合,形成教育合力,从而提高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的实效。

[1]陈帼眉,姜勇.幼儿教育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2]托马斯·戈登.父母效能训练手册:让你和孩子更贴心.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9.

[3]华爱华.幼儿教育导读,2008.4.

[4]陈帼眉,梁雅珠.快乐亲子园实用教材.北京:农村读物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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