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思想的科学内涵及其当代意义
2011-03-19张华东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2期
关键词:马克思
张华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思政部,陕西 杨凌712100)
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思想的科学内涵及其当代意义
张华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思政部,陕西 杨凌712100)
理解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思想,必须从解答资本主义私有制与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这两种所有制之间互相对立的内容入手。根据马克思的论述,二者在占有的财产是以自己劳动为基础还是以他人劳动为基础这一点上是截然不同的,前者取代后者正是一种否定行为。否定在此表现为剥夺。在经历了劳动者被剥夺再到剥夺者被剥夺之后,要重建的个人所有制正是一种劳动者占有自己劳动成果的所有制,即“劳者有其果”的所有制。
个人所有制;资本主义占有方式;剥夺
在《资本论》第1卷第24章末尾,马克思提到:“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1]832在此,马克思提出了他关于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思想。对于它的确切内涵,学术界尽管研究颇多,但至今尚未有公认的说法。有学者因而称之为经济学界的“哥德巴赫猜想”[2]。
一、我国学者对重建个人所有制内涵的解读
自建国以来,我国学者对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研究就一直没有中断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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