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非零和博弈”视角的公共图书馆立法与运行研究
2011-03-18孙瑞英马海群
图书馆 2011年2期
孙瑞英 马海群
(1.黑龙江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 150080;2.黑龙江大学信息资源管理研究中心 黑龙江哈尔滨 150080)
1 引言
截至 2009年底,我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 2820个,藏书量 5.5亿册,人均 0.41册,从业人员 5.2万余人,我国图书馆事业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1〕为了推动图书馆事业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使之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图书馆法就显得十分必要而迫切。基于以上原因,图书馆法立法工作已被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一五”重点立法项目,文化部也于 2008年 11月正式启动《公共图书馆法》立法相关工作〔2〕。
从 2001年初提出启动我国《图书馆法》立法进程,到2008年 11月正式启动《公共图书馆法》立法相关工作。我国图书馆立法工作几经曲折,图书馆界的专家、学者一直在为制定图书馆专门法,建立图书馆法制体系奔走呼吁。2009年 1月 12日至 14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图书馆学会 2009年新年峰会上,“如何才能积极推进《公共图书馆法》立法工作”成了大会唯一的议题。近 10年的图书馆立法进程中,一直有一个“大法”“小法”之争。最初,图书馆界的专家、学者一直想要立一部适用于公共图书馆、大学图书馆和其他各种类型图书馆的“大法”,但在实际立法工作中有很大难度。2009年中国图书馆学会新年峰会的代表普遍认为,文化部启动的《公共图书馆法》立法工作,是一部仅适用于公共图书馆的“小法”。先立“小法”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也有利于加快图书馆“大法”的立法进程〔3〕(本文后续部分的分析主要针对《公共图书馆法》的“小法”分析,期望能对加快“大法”的立法进程有所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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