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鸿沟”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
2011-03-18李晓东
图书馆学刊 2011年1期
李晓东
(辽宁省图书馆,辽宁 沈阳 110015)
1 引言
从公共图书馆的运作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公共图书馆是属于政府举办的公益事业,不以营利为目的,以文献信息服务为手段,为社会公众提供精神文化产品,提高全社会科学文化水平,以改善社会公众生活质量为目的的文化教育机构。其经费来源主要是由国家财政拨给,使用的是国家转移支付的税收资金,承担的是公共部门委托的为社会公众文化服务的责任,因此,公共图书馆具有公共服务组织的基本特征。公共图书馆最大的特点是向公众提供开放服务,为公民争取阅读的权利。给公民创造更多文化享受的条件,实现公民的文化权利是它最基本的内涵。公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是衡量公共图书馆是否成功的重要条件之一。作为知识信息重要集散中心、思想文化传播阵地的图书馆,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可以说从其产生的那天起就承担着维护社会信息公平的职能。故此,面对数字鸿沟的挑战,图书馆应充分发挥馆藏信息资源优势,发扬人文关怀,承担起消弥数字鸿沟的任务,为最终实现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2 数字鸿沟释义
数字鸿沟又称为信息鸿沟,即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之间的鸿沟。在英文中,数字鸿沟多数被统称为“DigitalDivide”,有时也叫“DigitalGap”或“DigitalDivision”,本意是数字差距或者数字分裂,这一概念最先由美国国家远程通信和信息管理局于1999年在题为《在网络中落伍:定义数字鸿沟》的报告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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