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国家质量奖设立情况简介
2011-02-19
中国质量监管 2011年9期
目前世界上已有包括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巴西、印度、俄罗斯在内的88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国家质量奖,欧盟设立了欧洲质量奖。
日本在二战后面对经济复苏和“东洋”货口碑不佳的压力,政府颁布了一系列质量促进的法案,于1951年设立质量奖。在政府的强力推动和引导下,日本企业全面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经过30年的努力,质量水平全面提高。日本政府通过授予优秀企业国家质量奖的形式,在全球树立了一批知名品牌和企业,大大提高了日本产品质量的声誉。
上个世纪80年代,为了应对日本产品的挑战,美国总统、国会议员、各州政府、专家学者、企业经营者掀起了一场质量复兴运动。198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马尔科姆·波德里奇国家质量提高法》,规定设立国家质量奖。通过政府表彰先进的形式,重塑美国质量的形象和信誉。欧盟委员会于1990年设立欧洲质量奖。虽然欧洲质量奖设立较晚,但由于设计科学、要求严格、评审严密,已成为世界最负盛名的质量奖项之一,对企业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日益显现。
新兴的工业化国家中,除中国外,都在经济进入增长的关键时期设立了“国家质量奖”,如韩国于1975年,印度和巴西于1991年,俄罗斯于1996年分别设立“国家质量奖”。
以上国家的实践表明,在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设立“国家质量奖”,能极大地增强企业的荣誉感和勇于竞争的信心,提升广大企业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水平。同时,也体现政府对提高质量的主张,体现一个民族对高质量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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