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能是“消费者指定商品”
2011-09-19■文/林鸣
中国质量监管 2011年9期
关键词:消费者
■文/林 鸣

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下,逼得厂家各出奇招妙计。不过,有出妙计的,也有想歪招儿的。这不,将自己的产品贴上“政府专用酒”、“某某会议唯一指定用酒”、“获得某某国际大奖”等标签进行促销,成为眼下一大“营销策略”。报载,近日某市一家“皇宫大酒店”门前,十几条红色条幅和几块大型展牌引人注目。其中,一条横幅上醒目的印有“热烈祝贺某某酒被指定为政府专用酒”的字样,引发了围观百姓的质疑:“现在各地政府不是都在下禁酒令吗?怎么还会有什么政府专用酒?”一段时间里,河北市面上一种没有商标的香烟颇为畅销,这种只在外包装上印有“特需专供”、“内部供应”等字样的香烟,有的甚至连一个字都没有,只是用白纸包着。有人管它叫“特供烟”,还神秘兮兮地解释啦——这是烟厂用最好的烟草加工出来的,只供应特殊用户或内部职工。据说,抽特供烟是一种身份象征,会让别人觉得你神通广大。权威人士予以无情戳穿:“傍政府”的行为涉嫌欺诈,特供烟产品均为假货。
在不良商家的“锦囊”之中,一直揣着一个“传统武器”,就是拉大旗作虎皮。以前,他们打着“宫廷”、“御用”的旗号,不惜把皇帝老儿从坟墓中拽出来,投入重金做广告进行招摇撞骗。一时间市场上“清宫糕点”、“明皇保健品”、“宫廷御酒”等产品名目繁多,泛滥成灾,大有要打一场“宫廷大战”的架势。有的酒厂还热衷编故事,把烧酒包装成贡品,说是清代某皇帝喝了之后腾云驾雾、万寿无疆云云——让消费者糊里糊涂地就回到了所谓的“康乾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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