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间接侵权与专利侵权判定原则
2011-02-19郑志柱
知识产权 2011年4期
杨 萌 郑志柱
专利间接侵权与专利侵权判定原则
杨 萌 郑志柱
专利间接侵权包括诱导、怂恿、教唆别人实施他人专利;为他人实施或者准备实施侵权行为提供条件。如果间接行为与直接行为并发,可直接依照《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定。如果间接行为单独存在,尚处于侵权的准备状态,完全可以按照专利侵权判定规则,依照《专利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确定的“全面覆盖原则”来判定。因此,现有法律框架足以解决专利间接侵权问题,我国目前不宜将准备行为定性为专利侵权。
专利间接侵权 专利侵权判定 政策工具
间接侵权是民法理论中的概念,我国台湾地区称之为辅助侵权。随着专利制度的发展,这一概念被引入专利法领域并形成了专利间接侵权理论。我国《专利法》未对间接侵权与直接侵权作区分,使得间接侵权是否构成专利侵权的独立形态产生法理认识上与法律适用上的分歧。程永顺认为未将间接侵犯专利权的规定纳入成文法,是《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留下的遗憾①程永顺在《〈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留下的遗憾――以保护专利权为视角》(载《电子知识产权》2009年第5期)一文中列举的遗憾就包括未将间接侵犯专利权的规定纳入该法。。此举是否“真乃憾事”?我们需要做认真探讨。本文旨在厘清专利间接侵权的概念和类型,在整个民法法律制度框架中审视专利间接侵权问题,探讨专利间接侵权制度在我国目前是否有必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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