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任重道远
2011-02-19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北京00720
中国司法 2011年4期
李 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北京 1 00720)■文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任重道远
李 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北京 1 00720)■文
Perfecting SocialistLegal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s An Arduous Task and the Road isLong
编者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郑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帮助广大读者深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本刊特别约请著名法学家、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撰文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发展的历史使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如期形成,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这个法律体系的形成,对在新的起点上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切实保障宪法法律实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同时应当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践过程中,我国社会主义民主还不够完善,社会主义法治还不够健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尚未得到全面落实,这种客观条件必然影响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水平,影响到立法的选择、功能、内容、技术和结果,进而影响到整个法律体系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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