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的应用研究
2011-02-17李琳天津市排水管理处第十排水管理所生产器材部300384
中国科技信息 2011年9期
李琳 天津市排水管理处第十排水管理所生产器材部 300384
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的应用研究
李琳 天津市排水管理处第十排水管理所生产器材部 300384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不断深入,在工程承包领域,工程项目由计划安排到承包发包,由下达任务书到签订承包合同,由自拟式合同到统一格式合同,继而到国际标准合同文本;合同的作用也由经济契约发展为工程管理方式,FIDIC合同条件得到越来越多的使用。本文经过大量的调研和文献参考,以我国特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为背景,系统整理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内容和特点,讨论了FIDIC合同条件的应用条件,强调学习FIDIC合同条件的意义和重要性。最后展望了FIDIC合同条件目前在我国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发展方向。
FIDIC合同条件;系统整理;工程项目
1.FIDIC合同条件的基本内容
1.1 FIDIC 组织简介
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缩写。国际工程师联合会成立于1913年,是由法国、比利时、瑞士等国发起。在早期,它没有完整地定型下来,直到二战结束,它还只是一个欧洲大陆的组织,说不上真正的国际组织。此后英国于1949年签字参加,成为会员国。美国也在1958年签字加入。许多新兴工业化国家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后逐步加入,这样一来才使FIDIC真正成为一个国际组织而不是一个欧洲组织。该组织成员一国一席。咨询企业或个人都不能参加成为会员。参加国的一个组织的专业人士学会,如建筑师,咨询工程师可代表本国学会参加联合会,但联合会并不限定他们必须是工程师或建设领域的专业人士,有兴趣于联合会宗旨的律师或保险专业者也可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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