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资源型城市的环境管理制度
2011-02-13李伟鹏吕美怡
中国林业经济 2011年1期
李伟鹏,吕美怡
(东北林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哈尔滨,150040)
1 资源型城市环境管理制度的概况
1.1 资源型城市的内涵
资源型城市是以资源的开发及加工为主导的工业城市,它是以某种或某几种资源为对象的勘探、采掘工业及其相关资源生产和矿产资源加工、利用产业为基础而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形成的特殊类型的城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曾为国家提供了主要生产资料、巨额利润和税金。面对资源短缺状况进一步加剧的新态势,资源型城市的生存与发展不仅面临新的挑战,而且直接关系到城市体系乃至区域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大局。
1.2 资源型城市环境管理制度的现状
我国资源型城市目前已经有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及环境管理制度,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确立,市场主体往往忽视社会效益和环境保护,加之我国资源型城市环境管理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探讨和完善,这就使我国资源型城市面临严峻的挑战。为了促进资源型城市的良好发展,我国现有环境管理制度必须进行修改和完善,以适应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2 资源型城市环境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2.1 规划审批制度不适应资源型城市发展的需要
资源型城市的发展,要按规划运行。但是目前资源型城市的规划、审批执法不严、弹性过大,难以保证总体规划的实施,而且规划审批周期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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