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模式的构建研究
2011-05-28马文学
中国林业经济 2011年1期
马文学,张 颖
(东北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40)
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为顺应市场经济新形势,以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林农或林区职工为主体,自愿以产品、资金、技术、信息、设备和管理为纽带,以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互助合作,对外参予市场竞争,对内实行服务的一种行业组织形式。因此,完善和发展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模式将会影响林业经营的效率和稳定性。
1 建立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必要性
1.1 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不完全竞争市场机制总存在一定的缺陷,为了弥补这种市场失灵,这就需要政府的干预。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比较效益低下,存在外部性、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等特点,使得林业在参与市场竞争中表现出劣势。由于林区发展的滞后,市场失灵表现更为明显:广大分散的小规模林户面对市场时,经常遇到的是市场信息不灵,林产品的价格大起大落,林农的收入极不稳定;单个的林业生产者由于资金、技术的限制,难以提高生产效率,等等。为了转变林业在市场中的劣势,政府往往把这种调节寄托于一些非政府组织,其中,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便是这些非政府组织中的重要部分。目前我国各地已经建立了许多形式各异的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从多年的实践来看,这些组织在解决林业的市场失灵方面已经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并且极大地促进了我国非公有制林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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